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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人看过2024-01-06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2、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3、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4、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5、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劳动合同,在履行期满之前,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出变更,但变更合同条款涉及到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规定,变更条款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即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必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 122人看过2024-01-06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的变更要遵循以下程序:
    1、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提出请求的当事人可以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无论是哪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都应就合同变更的理由、内容、条款和条件等做出说明,并给对方当事人一个答复的期限;
    2、被请求方应按期向请求方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被请求方在接到请求方变更合同的要求后,应在请求方给出的期限内给予答复,不可对对方的请求置之不理。被请求方的这种答复可以是同意,也可以提出自己不同的意见,供双方进一步协商;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被请求方可以表示不同意;
    3、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双方当事人就其要变更的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达成和拟定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要就变更的内容和条款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变更后的条款生效日期做出规定。书面协议要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能生效;
    4、备案或签证。凡在订立是经过备案或鉴证的企业劳动合同,变更合同的书面协议也需要送交企业主管部门备案,或到鉴证机构办理鉴证手续。需要鉴证的变更协议,只有在鉴证后才能生效。
  • 131人看过2024-01-06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做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由于自然灾害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5、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有关条款的。
  • 130人看过2024-01-06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做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由于自然灾害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5、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有关条款的。
  • 126人看过2024-01-06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2、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3、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4、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5、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 130人看过2024-01-06
    一般来说,变更劳动合同要遵循以下程序:
    1、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提出请求的当事人可以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无论是哪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都应就合同变更的理由、内容、条款和条件等做出说明,并给对方当事人一个答复的期限;
    2、被请求方应按期向请求方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被请求方在接到请求方变更合同的要求后,应在请求方给出的期限内给予答复,不可对对方的请求置之不理。被请求方的这种答复可以是同意,也可以提出自己不同的意见,供双方进一步协商;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被请求方可以表示不同意;
    3、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双方当事人就其要变更的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达成和拟定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要就变更的内容和条款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变更后的条款生效日期做出规定。书面协议要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能生效;
    4、备案或签证。凡在订立是经过备案或鉴证的企业劳动合同,变更合同的书面协议也需要送交企业主管部门备案,或到鉴证机构办理鉴证手续。需要鉴证的变更协议,只有在鉴证后才能生效。
  • 132人看过2024-01-06
    变更劳动合同:
    第一,我国《劳动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来进行。由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条款的建议,同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变更。
    第二,由于自然灾害或用人单位事故的发生,或者为了防止自然灾害和用人单位事故的发生,消除由此产生的后果。用人单位有权调动劳动者到另一地点工作或从事合同未规定的工作。但必须明确此种调动是暂时的,而且要保证劳动者原有工资待遇等。
    第三,劳动者在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工作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调换工作及调整相应的报酬,用人单位也有权根据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变更其工作内容。
    第四,由于用人单位的转产、临时歇工、股权转让等经营上的变化,需要相应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劳动合同。在股权转让中,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在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中的法人名称,职工拒绝变更的,原劳动合同可继续履行至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 125人看过2024-01-06
    何时可变更劳动合同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4、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变更的劳动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119人看过2024-01-06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2、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3、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4、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5、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 136人看过2024-01-06
    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 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由于用人单位的转产、临时歇工、股权转让等经营上的变化,需要相应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劳动合同。在股权转让中,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在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中的法人名称,职工拒绝变更的,原劳动合同可继续履行至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要想避免变更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变更就必须依法进行,否则不受法律保护。一般来说,变更只是对部分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增加或者取消。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企业分立后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变更劳动合同主体,职工拒绝的,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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