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除了既定的流程,费用和手续材料外,还需要注意申请过程中的一些小细节。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长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长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一、专利名称应该简短、准确地表明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不应含有非技术词语、含糊笼统的词语,一般不超过25个字;
二、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应当是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
三、背景技术部分尤其要引证包含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说明存在这种问题和缺点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时曾经遇到的困难;
四、技术方案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进一步说明其效果,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同时说明有益的效果;
五、有附图的,应当写明各幅附图的图名,并且对图示的内容作简要说明。在零部件较多的情况下,允许用列表的方式对附图中具体零部件名称列表说明;
六、所需时间: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8~12个月左右,办理授权手续后三个月内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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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按商标的使用目的不同,商品商标可划分为统一商标和分商标。统一商标也称总商标或营业商标,是指企业将其厂商名称作为商标固定使用在其生产或者经营的所有产品上,便于消费者识别商品出处,树立企业的整体形象。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浅谈统一商标和分商标的区别
统一商标和分商标的区别
分商标也称个别商标或等级商标,是指企业对其生产或者经营的各个不同品种、规格、等级的特定商品,各使用一个商标,专门使用于该特定商品。这样,每种商品上都可能有统一商标和个别的分商标,都可以取得法律保护,既维护了企业的整体形象和持久声誉,又体现出新产品的特点。
例如“同仁堂”是统一商标,在其生产的专有药品上都可以使用,而其又有“李时珍”、“旭日”、“京药”、“山花”等不同的产品分商标。
台湾钢笔商品,以“龙”牌注册,其后由于不断发展新产品、为便于区别其品质、等级及广告之用,又形成“白龙”、“青龙”、“黄龙”、“银龙”、“金龙”以及“飞金龙”、“双飞龙”等商标,以分别用于标识同系列不同的钢笔产品。
实际生活中的等级商标也属于产品分商标,它将企业的同种商品按质量等级分级各使用一个商标,以确保高等级商品的质量,创造名牌,成为驰名商标。
例如瑞士手表,一级表为“劳力士”牌、“欧米加”牌;二级表为“浪琴”牌;三级表为“梅花”牌;四级表为“英纳格”牌。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保证出口商品的质量,国内一些企业往往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不同的商品商标,做到内外有别。但这样容易产生“两本账”问题,对商标权的法律保护会造成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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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一、订立合并协议
公司合并,应该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因当事公司之间的合同而成立。一般来讲,在公司合并实践中,往往是公司管理层在得到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后即进行合并谈判,并代表双方公司拟定“合并协议”。合并计划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合并计划经由董事会同意推荐给股东会,然后征得各自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如果合并双方股东会批准了合并计划,合并协议发生法律效力。
二、董事会决议
公司合并应首先经由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尽管我国公司法没有对董事会的合并决议作出规定,但这确属应有之义。公司合并本身就是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情,只不过公司合并构成了对股东利益的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合并计划经由董事会同意后,还需要提交股东会的审议。
三、股东会决议
公司合并对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对股东利益影响甚大。因此,公司合并必须经由股东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政府批准
如修订以前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决议合并时,应立即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目的是为了便于了解公司现有资产状况。
六、对债权人的通知或者公告
因公司合并对债权人利益构成影响,法律要求公司在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七、办理合并登记手续
公司合并完成后,应当办理相应的注销、变更或设立登记。因都是商业企业,所以保留不同企业的法人资格程序基本相同。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各方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与哪个或哪些公司合并、合并的方式和资产合并的基准日。
(4)合并协议。
(5)验资报告和合并后的存续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6)修改后的存续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的证明;
(8)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说明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各公司合并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在申请登记时上述债务是否已落实担保或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承诺不会因合并而对任何债权人造成损害等。
(9)合并后存续的公司股东会的决议;
(10)新股东身份证明和《公司股东名录》;
(11)被吸收公司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12)营业执照。
被吸收公司的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合并和解散的决议;
(4)合并协议;
(5)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的证明;
(6)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董事会制订合并方案。
2、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公司合并协议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而订立的书面协议。协议的内容应当载明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事项,一般来说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名称与住所。这里所讲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包括合并前的各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和合并后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公司名称应当与公司登记时的名称相一致,并且该名称应当是公司的全称;公司的住所应当是公司的实际住所即总公司所在地。(2)存续或者新设公司因合并而发行的股份总数、种类和数量,或者投资总额,每个出资人所占投资总额的比例等。(3)合并各方现有的资本及对现有资本的处理方法。(4)合并各方所有的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5)存续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否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后的内容,新设公司的章程如何订立及其主要内容。(6)公司合并各方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公司资产及负债状况、股东权益的公司要的会计报表,会计合并中必须编制的报表。合并各方应当真实、全面地编制此表,以反映公司的财产情况,不得隐瞒公司的债权、债务。此外,公司还要编制财产清单,清晰地反映公司的财产状况。财产清单应当翔实、准确。
4、合并决议的形成。
公司合并应当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决议,之后方进行其他工作。
5、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在报纸上公告。一般来说,对所有的已知债权人应当采用通知的方式告知,只有对那些未知的或者不能通过普通的通知方式告知的债权人才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通知和公告的目的主要是告知公司债权人,以便让他们作出决定,对公司的合并,是否提出异议,此外,公告也可以起到通知未参加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股东的作用。
6、合并登记。
合并登记分为解散登记和变更登记。公司合并以后,解散的公司应当到工商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存续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公司合并只有进行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认。
企业合并条件:
1、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2、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3、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4、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领取。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企业分立是指一家公司分拆成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分立时要协商好债务承担的问题。
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
1、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
2、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程序:
1、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
2、会议通过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
3、选举新的法定代表人;
4、修改章程,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