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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9人看过2024-01-06
    1、登记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合伙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
    2、登记管理办法对登记程序也作了明确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除上述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 143人看过2024-01-06
    1、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设立分公司也需要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2、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
  • 184人看过2024-01-06
    1、有限公司注册条件有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般是五十个以下;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165人看过2024-01-06
    吊销营业执照,继续营业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营业执照吊销还继续经营的,就属于无照经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 157人看过2024-01-06
    1、申请合伙企业注册的,应先向工商部门咨询和申请。同时备好相关材料,提交相应文件后等工商部门受理决定即可。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企业登记机关会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2、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会进行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 710人看过2024-01-06
    个人独资企业股权转让交税。个人独资企业即,由一个人投资百分百控股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没有股权转让的说法,个人独资企业是没有股东这个概念的,与之对应叫法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而不是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不能转让独资企业的股权,但是可以转让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权利。转让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权利,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一般按20%纳税。若地区有规定的,按照具体地区确定的税率计征纳税。
  • 173人看过2024-01-06
    董事表决权应当由董事亲自行使,但有特殊原因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理行使。委托董事应在委托书中指出委托董事的授权范围,即委托董事可以代表哪些事项行使表决权。董事表决权的票数由公司章程确定。根据董事的职能和作用,应认为有董事表决权的票数必须按人头计算。
  • 164人看过2024-01-06
    1、法定的清算责任
    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解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等等。
    2、赔偿责任
    在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并被吊销的情况下,未能及时清算、未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包括租房协议未及时解除的租金损失等等,作为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579人看过2024-01-06
    1、通常情况下,确定中标人之后,招标人应该立即向中标人发出书面形式的中标通知,同时将中标的结果通知所有没有中标的人。
    2、中标通知书对投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中标通知书在发出后,中标人想要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已经中标的项目,那么该中标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通知书具有一定的承诺性质,一般建设单位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就会成立。
  • 179人看过2024-01-06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而且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并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一定的资本是任何企业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俱独资企业也不例外。但由于企业主(出资人)对独资企业的债务无限责任,对出资的最低数额未作强制性规定。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经营场所是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在地,独资企业一般只有一个经营场所,记载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营业地点。经营场所对于确定债务履行地、诉讼管墨守成规地、法律文书送达地等均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从事经营的必要条件是指根据企业的业务性质、规模等因素而需具备有设施、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即与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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