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是不需要任何注册资金的。
不过在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的时候,有一个叫做“资金数额”的项目,
当时办营业执照的时候是有这个项目的,
但是这个资金数额是不会打印到营业执照上的,
因为个体工商户是以其个人所有财产作为保证承担民事责任的,
所以没有必要证明你有多少钱。
如果你忘记了具体的资金金额,就先别填写,
去工商所咨询一下,
他们内部应该有这个资料的。
如果你是网上报送个体户验照资料,
那么就先随便填一个数字报上去试一试。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同“设立登记”);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可以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签字盖章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一般来说,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公司需要变更自己的名称:
1、想到了更好更合适的公司名称;
2、原来想用但没通过的名称现在可以通过了;
3、当公司主营业务变更后或扩展后,原来的公司名称已不足以表达;
4、公司类型有变化(比如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有限);
5、公司并购了其他公司等;
1、需去工商部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设立申请书进行填写;
2、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前置的审批文件;
4、其它相关部门要求的申请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确认注册公司名称的字号;
2、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
3、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选择;
4、注册公司的股东人数;
5、注册公司的经营地址;
6、数字证书或银行U盾;
7、注册公司名称核准;
8、提交电子版营业执照信息;
9、工商局、代码局、税务局公司注册;
10、公司刻章;
11、公司银行账户开户。
1、有限公司以股东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法人代表是企业行使民事权利承担责任的代表,并不是承担债权债务;
3、出现违法行为,法人代表代表企业出面行使权利承担责任,简单说承担责任的是企业不是法人代表个人;
4、您们的出资要存到企业开立的账户中,只要不抽逃资金,责任由企业承担。
会计代理通常指会计工作的人员,以自身会计的专长,以代理的名义,完成他人委托的某项事项。主要负责为各个企业完成会计相关的工作。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运用专门方法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打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信息,并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逐步开著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