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01人看过2024-01-07

    依照《外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六条、七条,在中国设立创投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人数在2人以上50以下;且应至少拥有一个第七条所述的必备投资者;

    (二)非法人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美元;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资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500万美元。除第七条所述必备投资者外,其他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100万美元。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出资,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

    (三)有明确的组织形式;

    (四)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五)除了将本企业经营活动授予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情形外,创投企业应有三名以上具备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1人看过2024-01-07
    民办非企业注销注册资本要充公吗?
    民办非企业注销后注册资本不需要充公,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时,注册资金是可以取出来的。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包括员工工资,物业费用等)后可以返回在帐的剩余资金。注册资金必须在公司注销前取出来并销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 101人看过2024-01-07
    公司董事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有:
    (1)忠实义务,即董事管理经营公司业务时,应毫无保留地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利益为先。除外条款为:董事须及时披露其在该交易中的利益性质或经过公司有权机关的批准。
    (2)善意管理义务,即董事应诚信地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
    (3)竞业禁止义务,即董事不得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具有竞争性质的业务,包括: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的经营活动;担任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的合伙人,利用公司为自己创造商业机会,配偶及家庭成员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的经营活动,离任后违反与公司之间的竟业禁止的约定。董事若违反,公司可以行使归入权。董事承担过失责任,当公司或股东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自己名义对侵害人直接提起诉讼。
  • 101人看过2024-01-07
    外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程序应是: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审批机关在接到上述有关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变更登记。
  • 102人看过2024-01-07
    如何检查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属实?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 101人看过2024-01-07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6)分公司的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还应当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 447人看过2024-01-07

    “贯标”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那么,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常见问题有哪些?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常见问题有哪些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常见问题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常见问题:

    1、提出认证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答:申请组织提交申请需满足三个条件:(1)建立文件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实施运行三个月以上;(2)至少完成一次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期间及建立体系前的一年内未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2、提交申请后多久受理?

    答:受理需满足三个条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签订认证合同、缴纳认证费用。

    收到申请材料后即启动受理流程,中知公司会在1-2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评审及材料评审并出具认证合同,双方签订认证合同,贵方缴纳认证费用后完成受理,详见申请材料包中“中知受理流程图”。

    3、认证审核费需要缴纳多少?

    答:认证审核费由三部分构成:申请费1000元,审定与注册费2000元,审核费4000元每人日。

    4、人日数如何确定?

    答:人日数结合审核准则,根据企业规模、组织架构,是否涉及多场所、子公司、分公司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

    答:详见合同最后一页乙方信息中的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合同问题、签订跟进情况、付款方式、快递信息等均可咨询该联系人。

    6、现场审核前需要准备什么?

    根据现场审核活动的需要,请受审核方提前协调召开首末次会议的会议室,准备好公司公章,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审核准备。

    7、申请组织进行认证必须要有内审员吗?

    答:标准并未明确要求申请组织必须具备内审员,但申请组织每年需至少进行一次内部审核,内审的有效开展是审核过程中重要的一环,需要有对标准有一定程度了解的人员参与,如申请组织内部无法完成,建议委托外部服务机构协助完成。

    8、对申请组织的专利、商标、版权等有数量要求吗?没有专利是否可以认证?

    答:没有数量要求,没有专利也是可以认证的,知识产权不仅包括专利,还包括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贯标认证旨在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加强风险控制等。

    以上就是关于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常见问题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07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资者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3、公司合同、章程、协议;或关于增资的修改合同、章程、协议
    4、关于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5、此前历次验资报告、实收资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6、最近一月财务报表、全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现金盘点表;
    7、报表各科目明细帐;
    8、投入货币资金的银行进帐单据、现金缴款单、银行询证函;
    9、投入非货币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财产转移证明;
    10、新增资本金会计记帐凭证
    11、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 120人看过2024-01-07

    一、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二、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等。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将经营权授予董事会和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同时,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董事会须对股东会负责,而经理须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履行其他监督职能。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公司股东还享有代位诉讼权。

    四、资产收益权

    资产收益权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红利,与此相联系,在公司新增资本时,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此外,在公司解散清算后,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分配。

    在是否分红问题上,很多公司的股东之间往往会出现较大分歧,对此,公司法规定,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对股东会不分红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知情权

    股东虽然将公司的经营权授予了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但是,股东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当然,股东行使该项权利应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为限。公司法对此作如下设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六、关联交易审查权

    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就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在作出该项决议时,关联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应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法同时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该项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股东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按期召开定期会议,以保障股东的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但是,定期股东会议有时还不能满足股东参与重大决策的需要,因此公司法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及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如果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如果监事会或者监事也不召集和主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八、决议撤销权

    由于股东会实行资本多数决制度,小股东往往难以通过表决方式对抗大股东。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任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此,公司法赋予小股东请求撤销程序违法或者实体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九、退出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就是所谓的资本维持原则。但是,这并影响股东在一定情形下退出公司或者解散公司。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十、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权益受到侵害时,公司可以提起诉讼。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却不会或者不可能提起诉讼,比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由于他们直接控制着公司,不可能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公司权益受到侵害,最终损害的是股东权益,因此,法律赋予股东在特定情形下,经过一定的程序,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侵害公司权益时,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述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也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0人看过2024-01-07
    企业资质和注册资本金有关系吗?
    企业资质和注册资本金是有关系的,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客户有时候会以注册资金作为一种合作上的考虑的;但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