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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人看过2024-01-0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直系亲属过世的,当事人是不可以请丧假的,但可以请事假,而请事假当天的工资是会被扣除的。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 110人看过2024-01-06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而破产管理人忠实执行职务,就能保障股东和债权人利益。所以破产管理人进行监督,能保障股东的权益。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 107人看过2024-01-06

    “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单位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并且,如果“倒签”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符合民法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就是有效的。

    “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按法律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补签”劳动合同时,签订日期肯定比劳动合同中注明的开始日期晚,就能充分说明自用工之日起至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期间是未签劳动合同的,当这期间未超过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时,劳动者就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105人看过2024-01-06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

    其特征是:1、无效劳动合同欠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2、无效劳动合同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劳动合同作为法律事实的一种,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责任问题,即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基于过错而对他方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

  • 110人看过2024-01-06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而破产管理人忠实执行职务,就能保障股东和债权人利益。所以破产管理人进行监督,能保障股东的权益。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 106人看过2024-01-06
    可以,补充协议是需要的是对生效的合同做补充,也是对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107人看过2024-01-06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393人看过2024-01-06

    专利应当是能够带来商业价值的资产。专利可以像其他商业工具一样,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这就是专利的工具价值。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高价值专利的分析维度是怎样的?

    高价值专利的分析维度是怎样的

    其一、技术价值

    每一件专利都是包含了能够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但不是每一种技术方案都有实际应用价值,比如具有更好的可替代性技术时,该专利技术就很容易被淘汰或直接抛弃。高价值专利不都是技术先进性较高的专利,比如有些技术先进性很高的专利技术,由于缺乏配套技术等很难具体实施,这些专利很难称得上是高价值专利。此外,高价值专利也不代表技术复杂程度很高的专利,有些容易被普遍采用的技术所形成的较为简单的专利也可能成为高价值专利。

    其二、法律价值

    专利权的核心在于专利的排他性,专利权人通过拥有一定时间一定地域的排他权利,取得垄断性收益,实现专利的价值。专利权是法律意义上的一种私权,失去法律保护外衣的专利如无壳之蛋、无土之木。因此,专利权利的法律保护坚实程度是一件专利技术实现其真正价值的保障。

    其三、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又可分为未来市场价值和现有市场价值,预期在未来市场中很可能用到的专利属于潜在高市场价值专利。

    其四、战略价值

    专利权人未必都能在申请专利时赋予其明确的战略考量,大多数是研发过程的惯性使然,大量的专利申请只是对研发项目中细微创新点的一般性保护,有些专利申请甚至只是为了提升专利权人自身影响力而已,这些专利战略价值一般。

    其五、经济价值

    在专利的现有市场价值中,直接变成的现金流就是该专利可以直接衡量的经济价值。高经济价值的专利首先包括了大部分的高市场价值专利,其次还包括专利交易和运营过程中体现出高价格的其他专利,如着眼未来市场的储备性的核心专利等。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高价值专利的分析维度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57人看过2024-01-0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深圳商标申请流程是什么需要多长时间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将设计好的商标进行商标检索排除近似或相同商标

    (2)准备好

    (3)商标局进行形式审查,下发受理通知书;

    (4)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

    (5)下发商标注册证书。

    以上流程的完成,顺利的话需要13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在北京商标申请的审查过程中被他人提出异议,那么为了保证商标注册流程的继续进行,申请人就要对此异议做出答辩,由商评委裁定。这个过程就会使得商标申请耗费更多的时间,如果答辩不顺利,也可能导致北京商标申请到此结束,那么只能通过购买商标的方式获取商标专用权了。

    申请商标注册前的商标查询工作属于自检,通过全面的审查可以查询到自己设计的商标与在先商标的相同、近似情况,而后进行相应的调整或修改,降低商标驳回率。此外,如果申请的商标由多种元素组合而成,在进行检索时文字、图形等各个元素要分开进行审查,因为组合商标只要有一部分相同,很可能就会整体被驳回。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深圳商标申请流程是什么需要多长时间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65人看过2024-01-0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涉外侵权应该如何处理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涉外侵权应该如何处理

    一、建立预警机制,防范于未然

    1、在产品开发期,进行专利检索。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为了避免诉讼风险,企业应当在产品的开发期就进行专利检索,以了解本行业及所开发产品的专利情况,避免在研发期间就落入侵犯他人专利的不利境地,同时也可节约产品开发时间和开发成本。

    2、通过专利回避设计,避免侵权。

    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如果发现所研发的产品与他人专利有交叉之处,有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则可通过研究国际贸易规则、国内外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以及他人专利的请求书和说明书,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改良,以避免侵权,这通常叫“专利回避设计”。

    3、建立建立预警机制,做到“未雨绸缪”。

    建立预警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力求在短时间内做出应对方案。一般来说,跨国公司一般会在前期进行大量的调研活动,在广播、报纸上进行,试探对方的反应,而后采取谈判、发律师函等方式,最后才是诉讼。

    二、寻求和解,力求双赢

    和解也是企业选择解决问题的一条路径。通常,法庭不过是企业争夺市场和获得利益的一个手段。对方真正要得到的,可能是通过诉讼增加谈判的砝码,以得到更高的专利使用费,也可能是通过诉讼以排挤竞争对手。因此,企业应该在与对方开展谈判前,先摸清对方的真实意图:如果对方的目的在于争夺市场通过专利限制对方的生产规模,企业可以采用专利合作的方式,包括技术的交叉许可和专利互换的方式达成和解;如果对方是为了使用费,就应该把握好谈判的时机,促成和解。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涉外侵权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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