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288人看过2024-01-07
    股权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调解机构调解;
    3、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商业经济纠纷的调解工作,由调解机构指定调解员主持或组成调解小组主持。县(市)、市辖区内的商业经济纠纷,当事人双方有共同上级主管部门的,由最直接的共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调解机构调解。
  • 141人看过2024-01-07
    公司并购标准为股东会和董事会以书面决议形式同意合并;合并各方还应该履行债务通知义务合并各方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并购原则:依法、依规原则;实效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快速实施原则。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276人看过2024-01-07
    股东死亡股权的变更程序如下:
    1、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2、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且适用相关法律的一般规定;
    3、无人受让的,公司作减资处理。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789人看过2024-01-07
    法人贷款,股东一般不受连累。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能够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而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282人看过2024-01-07
    公司破产可以强制执行,但需要瑕疵股东以其抽逃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公司破产后公司按照法定清偿顺序清偿后不再负清偿责任,但是股东出资有瑕疵的以其出资瑕疵范围对债务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195人看过2024-01-07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的债权人均可起诉该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63人看过2024-01-07
    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1、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也可以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之日起作出决议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可以要求退股;
    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5、可以提起直接诉讼;
    6、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 161人看过2024-01-07
    发起人和股东是能作为共同被告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则公司、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将发起人和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和股东是能作为共同被告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则公司、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将发起人和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 189人看过2024-01-07
    股东知情权包括以下内容:
    1、查阅权,即股东查阅公司文件的权利;
    2、股东复制权,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建议权、质询权,股东有权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4、公司信息接收权,从公司的角度来看,是公司强制信息披露的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 650人看过2024-01-07
    优先股的股东有以下优先权利:
    1、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权利;
    2、优先分配利润的权利;
    3、在股东转让股权时,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4、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优先权利。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