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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4人看过2024-01-07
    隐名股东退股的前提是确认股东的身份。隐名投资者不得收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但也有例外。在率先完成实际投资义务,由隐名股东转为明显股东后,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完成正常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股权回购等方式完成退股是法律认可的。隐名股东是指实际投资者。实际投资者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单中,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
  • 457人看过2024-01-07
    成为公司股东的条件,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
    3、以受让股权的方式成为股东,应当签订合法有效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372人看过2024-01-07
    股东不出资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且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未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47人看过2024-01-07
    股东代表诉讼的构成要件如下;
    1、具有公司董事、高管行使职权违反法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等法律规定的情形;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
    3、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或者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
  • 172人看过2024-01-07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股权重组是指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发生变更。它是企业重组的一种重要类型,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最为经常发生的重组事项。股权重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形式。股权转让后并没有规定经过多久才能够进行重组,但是在进行股权转让、重组的过中,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一般情况下,在股权转让的办理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是工商变更,在双方协议一致后签署协议,向工商局提交后,七日左右即可办理。因此,在股权变更后,一般需要7天左右来办理工商变更,经过合法的法律程序对股权进行变更后即可进行重组。
  • 138人看过2024-01-07
    股东直接诉讼的概念是:股东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不通过其他人,直接自己维权的起诉方式。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侵害股东权利的,股东都可以起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45人看过2024-01-07
    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是,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股东也可以转让股权给第三人。但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获得公司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260人看过2024-01-07
    股权执行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对作为其他公司股东的被执行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或出资所采取的一种强制转让措施。股权的执行实际上是股权的一种强制转让。股权执行的流程为:首先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股权予以冻结或者对相应股票予以扣押。
    1、人民法院决定转让股权后,应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确定被执行股权的转让价格。如果协商不成,应对股权的价值组织评估,作出评估鉴定结论;
    2、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实现股权的强制转让;
    3、法院作出转让被执行人相应数额股权的民事裁定书;
    4、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或协调工作。
  • 144人看过2024-01-07
    1、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股东确权纠纷;
    2、股东与股东之间的股东确权纠纷;
    3、股东与其他人之间的股东确权纠纷;
    4、公司与其他人之间的股东确权纠纷;
    5、其他股东确权纠纷的类型。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140人看过2024-01-07
    股权转让不是一定要按当日股价,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可以根据下列标准确定股价:
    1、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2、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3、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当经他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其他股东
    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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