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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人看过2024-01-08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行使诉权:
1、直接诉讼。当股东的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他可以基于其作为公司所有权人的股东身份提起旨在保护自己利益的诉讼。
2、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为了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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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人看过2024-01-08
1、首先,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2、其二,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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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人看过2024-01-08
1、如果有关股利分配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存在程序上的瑕疵,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无效确认之诉或者撤销之诉;
2、股东可以行使退股权;
3、如果股东会通过了股利分配方案,而公司董事会拒不执行的,股东可以直接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给付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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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人看过2024-01-08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领域,也是公司具有什么样的生产项目、经营种类、服务事项。公司确定经营范围,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投资者需要知道公司资金的投向,也就是资金投入的项目和承担风险的界限;
2、公司在经营中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大体界定;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可以认识自己权限所及的领域;
4、建立和维护一定的管理秩序、经营秩序,防止无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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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人看过2024-01-08
1、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2、在会议前通知各股东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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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人看过2024-01-08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3、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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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人看过2024-01-08
司法中小股东的权利:
1、中小股东享有知情权。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
3、可以实行累计投票制。
4、中小股东诉讼权。
5、独立董事制度间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小股东可以在设立公司制定公司章程时约定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小股东每年或者每季度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的各类财务会计报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合同、技术资料以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其他文件,公司收到股东的查阅复制情况后应当在一周内安排股东查阅复制。同时股东有权委托专业的会计师、审计师和律师辅助查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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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人看过2024-01-08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
5、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
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6、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公司不得收购该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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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人看过2024-01-08
1、股权标的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公司最新工商电脑咨询单。
2、甲方或乙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甲方或乙方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公司最新工商电脑咨询单、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商局出具的要求办理公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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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人看过2024-01-08
1、清算赔偿责任,是指因清算义务人消极的不作为行为而依法承担的清算赔偿责任。
2、连带清偿责任,因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情况下,应当由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