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标转让手续是在北京商标局统一办理,如果您离北京较远或没有相关办理经验也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转、受让人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移转申请的不必提供转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这里转让商标需注意: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3、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