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所享有的专利,是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那么,侵犯外观设计专利行为该如何认定呢?下面华律知产就为您解答相关疑惑。
如何认定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
一、属于同类产品是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前提。
(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应当首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二)审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应当依据商品销售的分类习惯和客观实际情况,并参照外观设计分类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对二者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作出认定。
(三)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以进行侵权判定。
二、普通消费者的眼光是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标准。
(一)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审美观察力为标准。
(二)普通消费者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是指该外观设计专利同类产品或者类似产品的购买者或者使用者。
三、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是外观设计侵权判断的主要方式
对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对比,应当进行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看两者是否具有相同的美感。
1、如果两者的全部构成要素相同或相近似,法院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两者的全部构成要素不相同或不相近似,法院应当认为两者是不相同的外观设计。
3、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部分(要部)相同或相近似、次要部分不同,应当认为两者是不相同的外观设计。
4、产品的大小、材料、内部构造和性能通常不能作为二者不相同和不相似的判定依据。但是,可以考虑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因素。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如何认定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之所以通知债权人,是因为清算之后要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为了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要通知债权人知晓企业已经破产。而得到消息的债权人则需要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企业则根据债权人的主张清偿债权。
对不足清偿的债权,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
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之所以通知债权人,是因为清算之后要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为了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要通知债权人知晓企业已经破产。而得到消息的债权人则需要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企业则根据债权人的主张清偿债权。
对不足清偿的债权,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
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之所以通知债权人,是因为清算之后要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为了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要通知债权人知晓企业已经破产。而得到消息的债权人则需要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企业则根据债权人的主张清偿债权。
对不足清偿的债权,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
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东,取得经合并而存续或另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
商标就相当于企业的“门面”,对企业的建设发展有一定影响,有些企业就会去选择花费时间较短,成功率较高的商标转让形式,以此来获取属于自己的商标,但偶尔会有些企业在进行中,却收到了商标转让不予通过的通知,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商标转让不予核准通过的原因
1.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有差错
在进行商标转让时,是需要提交商标局规定的相关材料的,主要有原商标证、商标转让协议、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身份证件等。如果在提交过程中出现材料不齐全遗漏,以及所提供的证件和原商标证件不符的情况时,那么商标局就会以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来驳回,就不能进行正常商标转让了。
2.印鉴签章不相符
将相关材料提交到商标局后,商标局是会进行严格审查的,也是会对商标持有者申请时的签章的进行审验,所以大家在进行交易时,一定要在申请书和委托书上的签章要与当时申请商标时的签章一致,尽管不一样也要提前申请说明缘由,并且要进行公证转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或者商标持有者的转让声明,然后将公证书提交到商标局才能进行核准,若未能提供相应的签章,那么就是不合格,就会造成不予核准转让的情况。
3.营业执照被注销
进行商标转让若是遇到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企业,那么此时就应当重点注意,该类商标可能已经被认定为“死标”,就算进行商标转让也是不会被商标局认可的,因此一定要在营业执照未被注销前进行商标转让。
4.个体工商户注销
商标转让时,若是商标持有者是个体工商户,并且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注销,那么此时若想要进行商标转让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建议可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转让至当初的个体户负责人名下进行尝试。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转让不予核准通过的原因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华律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