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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人看过2024-01-09
1、公司的发起人有股份。如果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的,则发起人要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如果公司是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的,则发起人要认购部分股份,但认购的股份一般不能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2、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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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人看过2024-01-09
如果企业没有设立完成由发起人承担,如果企业设立成功,由企业承担。可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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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人看过2024-01-09
有限公司可以回购股份。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未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营业期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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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人看过2024-01-09
成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要求的专业人员以及符合数量的公司股东;
2、有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和认缴的出资额;
4、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5、有固定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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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人看过2024-01-09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应根据下列程序去办理:
1、内部转让股权双方达成合意即可;
2、对外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权可以转让;
3、股权转让后,依法办理相应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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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人看过2024-01-09
1、公司入的股份是通过股权转让等合法方式能退出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且股东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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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人看过2024-01-09
1、股东在公司内部转让股份的行为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股东之间互相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余股东的同意。股权转让需要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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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人看过2024-01-09
有限公司一般是不可以规定不准转让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但不能剥夺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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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人看过2024-01-09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条件:
1、主体为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2、陷入公司僵局,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3、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4、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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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人看过2024-01-09
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