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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人看过2024-01-11

    一、合同的主体

    甲方在签合同时一般应有甲方公司的全称(公章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二、合同主体的考察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2、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

    三、合同的订立

    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而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个有效的要约包括

    (1)内容具体明确;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既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力;

    (3)要约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做为销售人员,如果有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愿望,则应当会向他人发出合格的要约,这样一旦对方对要约做出承诺,则双方间的合同就宣告成立。如果发现要约有问题应以书面的方式及时撤回要约,有效的要约撤回应在要约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对方,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的时间,则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应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

    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许多的合同欺诈就是利用一方超过履存能力签定合同后,对方抓住了这一点,向另一方索赔而造成的。

    4、合同谈判成果的确认

    销售人员在和客户以要约、承诺的形式反复接触并基本达成一致后,应学会以明确,有效的方式对谈判成果进行确认,作为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的依据。

    5、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风险

    在正式向对方履行时,一定要先注意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在没有肯定之前,千万不要想当然就开始履行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6、合同的形式风险

    合同的形式有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136人看过2024-01-11

    一个企业同时侵犯多个商标权的,是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认定商标侵权的要件如下: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 208人看过2024-01-11

    1.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明确合同管理的任务

    要想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风险,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就必须要明确划分各部门的责任,督促各相关的业务部门落实自身工作,通力合作,共同防范合同风险的发生。一方面,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使之承担起合同管理的任务,同时还要明确部门的具体职责。另一方面,将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划分到企业的各个业务部门。在合同的签订、履行的过程中,要组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建立企业各部门参与的合同风险防范机制。

    2.制定合同格式文本,掌握文本选择的主动权

    企业自己制定格式文本,既能节省时间,又能减少交易风险,避免日后可能会出现的争议,即使出现争议,也可以掌握主动权。此外,争取合同的起草权,也能够在合同中充分考虑己方利益,认真甄选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保护企业利益。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用合同,企业应制定标准的合同格式文本。

    3.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做到有规可依

    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造成业务的内容也各不相同,使得合同管理的方法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首先是企业相关制度的建立。各个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依照国家的《民法典》以及上级颁布制定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合适的企业合同管理机制,明确相关的人员配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等。其次,企业要加强对于合同用章的管理。合同用章作为签订合同时的重要凭证,要加强保管,做到专人保管、专章专用,以有效避免合同用章的滥用所造成的合同风险。最后,要有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于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审批工作,要进行严格的规范授权审批行为,防范可能发生的合同风险。

    4.重视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对于重大合同,在对合同文本审查的同时,也要对合同背景进行调查。

  • 151人看过2024-01-11

    该商标如果不牵涉到债务纠纷,是可以转让的。如果该商标已经存在债务纠纷,在债务纠纷没有理顺前,不好转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

  • 120人看过2024-01-11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

    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5、用词要严谨。

    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 178人看过2024-01-11

    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

    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

    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

    股东与公司纠纷可以利用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办理,也可以通过请第三方的调解机构来处理双方的纠纷,如果都办理不好的话,那么就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这都是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 119人看过2024-01-11

    合同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主要有如下几项权能:

    1、请求履行的权利。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

    2、接受履行的义务。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合同债权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所以,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3、请求保护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常称为债权所具有的请求力。

    4、处分权能。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债务抵消。

  • 126人看过2024-01-11

    第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我国行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行纪行为属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商事行为。居间的业务范围较广,除法律禁止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行居间服务。关于婚姻中介,婚姻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合同关系,因而婚姻介绍不属于居间的业务范围,应由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第二,合同的标的不同。所谓标的即合同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不是一般的劳务,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为一定的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实施是委托人与行纪人订立行纪合同的目的所在,故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特定的劳务即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所办理的事务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意义,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受托的事务是法律行为,这正是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本质上的区别。

    第三,与第三人的关系不同。由上述本质区别必须引申出二类合同中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居间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两种关系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第四,“介入”不同。行纪人在一定条件下有介入权,居间人在特定情形下承担介入义务。

  • 129人看过2024-01-11

    借贷被起诉的,人民法院需要依法判决,欠款被起诉败诉的,是需要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内容的,如果不履行的,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19人看过2024-01-11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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