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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人看过2024-01-12

    《专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如下: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 107人看过2024-01-12
    有限公司败诉法人不一定要承担债务责任,如果有限公司的法人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如实出资、滥用法人代表地位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况下,有限公司败诉,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19人看过2024-01-12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为: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 110人看过2024-0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营利法人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村集体为特别法人。独资企业不是营利法人,而是非法人组织。因为没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 110人看过2024-01-12
    公司法人个人欠债与公司并没有关系。
    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财产权利的,股东个人债务与公司是无关的,由股东个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8人看过2024-01-1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不是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下,可以担任监事。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114人看过2024-01-12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为: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 130人看过2024-01-12
    股东的工资的分配
    1、按股东投入占比分红,规定不参与经营的股东没有额外的工资
    股东投入资金,根据公司每年的运营业绩来分红,天经地义。但是面对那么夜以继日为公司打拼的股东,如果只是以每年的业绩进行分红的话,很显然有失公平。经营管理公司的股东劳苦功高,可以这样说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后期取得卓越成绩都是由他们干出来的。所以,除了每年按股东投入资金占比分红外,还可以给予经营管理公司的股东更多的酬劳,即给予其与工作性质相应的年薪作为补贴。这样既能调动参与经营的合伙人的工作积极性,又能保证公司的健康稳步发展。同时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也能获得每年的业绩分红。
    2、按股东投入占比分红,不参与经营的股东没有额外提成
    这个与第“1”点有类似之处,唯一不同的是,在对经营管理的股东进行额外的补贴时,主要参考其工作业绩,并非按照职位年薪的模式。
    这种额外的业绩提成机制能让经营管理的股东更加的积极,在自己本职的岗位做的更出色。而站在不参与经营的股东角度,这种方式更易被接受一点。
    3、将经营劳动转化为股份,对于不参与经营的股东减少其股份占比
    更改按照投资金额的股份占比形式,减少不参与经营管理的股东的股份占比,这个机制比较敏感,尤其对不参与经营的股东来说,一旦实行了,等同于稀释了他们当初的投资金额。
    4、如果是有限公司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那就按照出资额在注册资本里面的占比来确定每个人的股权数额。
  • 114人看过2024-01-12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为: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 109人看过2024-01-12
    解除公司投资协议不能解散公司。
    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
    3、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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