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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人看过2024-01-11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必须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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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人看过2024-01-11
1.企业名称:指经级工商局预先核准的名称;
2.经营场所:指合伙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市(区)、、乡镇(村)及街道门牌等地址;
3.经营范围:指经核准经营的行业、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4.经营方式:指生产或经营(批发、零售、服务等);
5.合伙人姓名:指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和所有者的姓名;
6.合伙人住所:指各合伙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上载明的详细住址(异地经营的,同时要填写暂住证上载明的住址);
7.出资额:指合伙人以各种出资方式实际缴付给合伙企业的资产的数额,即货币、实物、、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和劳务的作价数额;
8.出资方式:指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和劳务出资;
9.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合伙企业确定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没有确定的,指全体合伙人;
10.分支机构:指合伙企业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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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人看过2024-01-11
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殳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公司发行新股,可根据公司连续盈利情况和财产增值情况,确定其作价方案。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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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人看过2024-01-11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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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人看过2024-01-11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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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人看过2024-01-11
1、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立后,即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必要时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对公司财产进行评估。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通知和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同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六十日内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债权申报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清算时,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债权人可以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清算方案具体包括资产处置方案、土地处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等等。
5、实施清算方案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其中,在实施清算方案过程中,涉及土地处置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6、清算终结,注销公司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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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人看过2024-01-11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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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人看过2024-01-11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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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人看过2024-01-11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的法定形式有两种,即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在公司合并中采取哪一种形式,由参与合并的当事人自行选定。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于其中之后形成的合并,这种合并形式是一个公司存续,其他被吸收的公司消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设立一个新的公司,这种合并形式是参与合并的公司均归于消火,而设立一个新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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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人看过2024-01-11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