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不用交税,但需要零申报。税收征管法规定,营业执照下来后,30天之内办理税务登记证,并按时申报纳税。如果没有收入,也需要零申报的。否则会受到处罚。一式三份。一季度一交。一般1月,4月,7月,10月15日之前报所得税时交。
3、每季度报所得税。地税:1、每月报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2、还有残疾人保障金,价格调节基金,防洪基金。(一般一年交一次)3、工会经费。若无业务,表中报零即可。
二、零申报:税务机关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执行的。只要企业没有发生业务关系,帐面上没有收入税务机关是不会报税的。必须按月向税务机关送达申报表,也可零申报(一直到企业发生业务,有收入为止;但不能虚假申报);但送达的财务报表,不能是空白的,应为企业已发生了支出办理手续,填写一式三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表》,连同企业本身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对方税务登记证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年审记录复印件各一份到税局代开。
公司清算有的步骤: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织要全面清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还要流动资产;不仅包括有形资产,还包括无形资产;不仅包括债权,还包括债务。在清理后,清算组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基础。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为了防止清算组对个别债权人进行优先清偿,新法增加规定了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法定义务。
三、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四、分配财产
清算的核心任务是分配财产。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财产的分配顺序依次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上述四项款项清偿完毕之后的公司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法人代表公司的利益,在实践中,公司法人可以进行融资。按照融资主体不同,项目的融资方式可分为既有法人融资和新设法人融资两种融资方式。
(一)既有法人融资方式既有法人融资方式是以既有法人为融资主体的融资方式。采用既有法人融资方式的建设项目,既可以是技术改造、改建、扩建项目,也可以是非独立法人的新建项目。既有法人融资方式的基本特点是:
1、由既有法人发起项目、组织融资活动并承担融资责任和风险;
2、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来源于既有法人内部融资、新增资本金和新增债务资金;
3、新增债务资金依靠既有法人整体(包括拟建项目)的盈利能力来偿还;
4、以既有法人整体的资产和信用承担债务担保。
(二)新设法人融资方式新设法人融资方式是以新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的融资方式。采用新设法人融资方式的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大多是企业法人。社会公益性项目和某些基础设施项目也可能组建新的事业法人实施。采用新设法人融资方式的建设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既有法人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后重新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新设法人融资方式的基本特点是:
1、由项目发起人(企业或政府)发起组建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由新组建的项目公司承担融资责任和风险;
2、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的来源,包括项目公司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承担的债务资金;
3、依靠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来偿还债务;
4、一般以项目投资形成的资产、未来收益或权益作为融资担保的基础。采用新设法人融资方式,项目发起人与新组建的项目公司分属不同的实体,项目的债务风险由新组建的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能否还贷,取决于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因此必须认真分析项目自身的现金流量和盈利能力。
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
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条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资人可以按照风投协议约定,行使优先清偿权尽可能多地拿回风投资金。
投资公司破产,是投资人最不想遇到的情况,不但意味着投资失败,而且还有承受很大的损失。
因此,很多投资人在签订投资协议时,为了面对这种最坏的情况,都会在投资协议中预先设定优先清偿条款,从而尽可能收回投资金额。3、倘若都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股权比例,来分配剩余财产。这时,投资人能够拿回多少投资,就看投资人的股权大小了。
事实上,当公司经营不善破产的,投资人往往很多能够拿回出资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公司大多都是资不抵债的,压根没有剩余财产可言。
但如果公司负债少,资产多的,经过破产清算后,公司或多或少都能拿货一部分出资的,具体能拿回多少就要看协议约定、剩余资产多寡等实际情况了。
投资人可以按照风投协议约定,行使优先清偿权尽可能多地拿回风投资金。
投资公司破产,是投资人最不想遇到的情况,不但意味着投资失败,而且还有承受很大的损失。
因此,很多投资人在签订投资协议时,为了面对这种最坏的情况,都会在投资协议中预先设定优先清偿条款,从而尽可能收回投资金额。3、倘若都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股权比例,来分配剩余财产。这时,投资人能够拿回多少投资,就看投资人的股权大小了。
事实上,当公司经营不善破产的,投资人往往很多能够拿回出资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公司大多都是资不抵债的,压根没有剩余财产可言。
但如果公司负债少,资产多的,经过破产清算后,公司或多或少都能拿货一部分出资的,具体能拿回多少就要看协议约定、剩余资产多寡等实际情况了。
公司清算时,固定资产是公司的财产,所以公司进行清算时,由清算组处理默写资产,如拍卖、变卖等。变现后清偿债务,有剩余的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