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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3人看过2024-01-12
    依据法律规定,股东大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之后六个月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时间需要提前20天通知。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109人看过2024-01-12
    公司成立是指对已具备法定条件,完成申请程序的公司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从而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成立日期就是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新公司成立后主要注意事项就是税务方面。关于税务,首先是要进行税务的登记;第二是要带着公司全套资料、公章、租赁合同、领营业执照时的《新设立纳税人须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银行开户;第三:到银行去拿《开户许可证》时顺便签扣税协议,签署扣税协议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第四:首次领用发票,要先经过票种核定,可以网上申请也可以窗口办理,核定完票种之后,到国税局购买税控设备并进行发行;第五: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就算是不经营不开票的公司也要建立财务账簿。自公司筹备成立开始,就可以建账,而且筹备期的支出也可以计入,可以委托税务公司代理记账,一般来说,税种生效后就应当进行纳税申报,没有业务往来的筹备期也应当进行“零申报”,不设置企业账簿属于违法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 110人看过2024-01-12
    公司偷税漏税的举报方式是,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当地的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需要为检举人保密,如果举报的信息真实的,税务机关还需按规定给予检举人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 110人看过2024-01-12
    股东名册的作用是确定股东、确认出资转让。股东名册是确定形式上的股东资格的依据,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在与公司的关系中”视为股东。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后如果没有在股东名册上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 107人看过2024-01-12
    个体户不是单位,是属于自然人的,而且是属于无限责任的个体经营,所以是不可以做为股东的,目前法律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还不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主体,登记类法规尚未将其列入股东范畴。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 113人看过2024-01-12
    挂靠股东退出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17人看过2024-01-12

    做为债权人来说,其起诉的对象就不应仅限有虚假出资的股东,而应是公司的全部设立股东,显然这又将使债权人起诉的法律关系复杂化,而且这与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复函中规定的只能起诉出资有瑕疵的股东的规定相冲突。正因如此,实践中还没有发生一起因一股东出资有瑕疵而债权人将公司全部设立股东一并起诉的案例,原因恐怕也还是程序障碍。

    如果股东承担的是补充赔偿责任,债权人此时遇到的另一个程序障碍是股东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即公司债权人须先对公司提起诉讼,在胜诉并强制执行后债权仍无法获得清偿的,才能对股东与提起补充赔偿责任诉讼。也就是说,如果允许债权人对公司和出资有瑕疵的股东一并提起诉讼,有违股东先诉抗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38人看过2024-01-12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 179人看过2024-01-12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51人看过2024-01-12

    不可以。公司法人是一个企业组织,并不是一个自然人,是没有年龄限制的,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没有年龄限制,只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可。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一般情况下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此未成年人不可以成为法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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