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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72人看过2024-01-12
    监事和股东的区别如下:
    1、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2、股东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但董事一定是自然人。
    3、只有董事才有可能成为法人代表。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由经理担任法人代表。
    4、股东会是公司里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做出实质性的决策;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而不是权力机构。公司法对两者的职权范围做出了明确的区分规定。
  • 125人看过2024-01-12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 126人看过2024-01-12

    在实践中,因股东认缴情况缺少监管,致使部分有限公司股东未按章程中约定的期限缴清出资。更有甚者,公司停业,股东仍未部分或全部履行出资义务,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针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司法解释第十三条作出了规定,以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若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其可向未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进行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注册资本是公司再设立时发起人进行筹集的,载明于公司的章程中,并经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我国《公司法》修改后,注册资本由股东认缴出资额构成,并于章程中约定认缴的出资额及认缴计划。

  • 115人看过2024-01-12
    投资成立子公司需要通过股东会。股东会的决议事项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投资成立子公司属于公司的投资计划,应当召开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11人看过2024-01-12
    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119人看过2024-01-12

    竞业限制可以在劳务合同中约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103人看过2024-01-12
    法律中没有公司无偿提供劳保用品的表述,但规定企业必须有安全投入,实际生产中,总包计提安全费,分包在总包领取劳保用品,为了保证不丢失就规定按价赔偿。
    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 115人看过2024-01-12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的主要内容

    法人种类分为三种。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

    第二,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

    第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第四,作为监督机制根据法人的性质不同可介入的机制不同,在这一点上,公益法人与公司法人形成严格与宽松的两极对照。

    第五,在享受税制优惠方面,公益法人以绝对享受为原则,营利法人以基于政策部分享受为原则。

    第六,作为准入机制,以准则主义为基本原则,以许可主义为特别原则。

    第七,特殊法人不做规定或做授权规定,即特殊法人由特别法规定。

  • 108人看过2024-01-12

    公司股东挪用公款,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如果当事人能及时归还,可以不用追究责任,如果无法及时归还的,可以报警处理,挪用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将公司的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存储或者直接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的业务款项,然后部分或全部归个人使用,这就属于挪用资金,达到一定的条件,就构成挪用资金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 105人看过2024-01-12

    一、手续和流程

    查名—办理批准证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办理税务登记证

    手续办理时间:

    1)查名:三个工作日;

    2)批准证书:约计六十个工作日(需报国家商务部,时间较长);

    3)营业执照:十个工作日;

    4)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个工作日;

    5)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十个工作日;

    6)税务登记及发票:十二个工作日。

    7)统计、财政登记证(十二个工作日)以上办理时间仅供参考,实际以政府部门审批时间为准。

    二、申办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合同、章程(原件);

    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

    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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