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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21人看过2024-01-13
    上市公司和不上市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

    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公司开业已3年以上;其股本部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持有股票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 121人看过2024-01-13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6、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7、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8、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

    9、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706人看过2024-01-13

      1、成立基础不同

      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成立是基于合伙协议;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基于公司章程成立。

      2、法律人格不同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

      3、投资人责任不同

      合伙企业的投资人称为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称为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税收不同

      合伙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既可。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等繁多税务。

  • 137人看过2024-01-13

      注册公司后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1、需要认缴的注册资本50万元;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110人看过2024-01-13

      公司解散后债权可以诉讼追回。因为此时公司虽然解散,但是并没有丧失法人的资格,仍然可以作为诉讼主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成立后,诉讼由清算组接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107人看过2024-01-13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

    2、公司权力机构作出的解散公司决议;

    3、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公司依法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

  • 129人看过2024-01-13

    不用纳税.

    1、合并报表只是为了体现集团公司整体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不是为了纳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 108人看过2024-01-13

    第一种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解散公司。当然,这种解散事由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继续。

    第二种情形,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可以解散。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种情形,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这种情形因公司合并和分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因这种情形解散的,实际上也是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种情形,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这种情形出现,公司已经无法再继续经营,也得解散,是非出于公司意思而发生的。

    第五种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种途径就必须有股东提起公司解散之诉。

  • 113人看过2024-01-13

    增值税的配比原则是指某一年度或某个会计对象所取得的收入应与未取得该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相匹配,用以正确的计算在该年度、该会计主体所获得的损失和盈利。购买的用于集体福利的要做进项转出。

  • 107人看过2024-01-13

    1、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法律风险,指交易双方在并购前隐瞒一些不利因素,待并购完成后给对方或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后果。

    2、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风险,这突出的表现在信息披露、强制收购、程序合法、一致行动等方面不合规导致收购失败。

    3、反收购风险,由于有些并购并不是两相情愿,目标公司在面临敌意收购时,为了争夺公司控制权,董事会采取的反并购措施导致并购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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