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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人看过2024-01-13
    债务起诉首先需要一份民事起诉状,由原告是提交到法院,民事起诉状中要包括诉讼事实与理由,诉讼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还要有原被告的信息,借条或者转账凭证作为本案的证据,如原告找了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代理书,一定要收集好证据,建议寻找律师的帮助,保留好借条与通话记录等证据。
  • 198人看过2024-01-13
    首先对于欠钱不还申请支付令的情况,首先就要由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然后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最后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等,如借条之类的,如果是合法的,法院就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强制债务人支付所欠债务。
  • 126人看过2024-01-13
    企业因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可能引发债务纠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1、应该通过协商解决。由于企业到期不承担还款或担保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作出一定让步来解决纠纷。
    2、纠纷由中间人调解解决。债务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债权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中间人可以通过调解,促进双方的理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以清偿。
    3、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债务纠纷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
  • 129人看过2024-01-13
    1、保证,也称人保。除债务人财产外,人的担保还增加了债务人以外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
    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债权人的优先受偿对象;
    3、金钱担保,除债务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金钱的得失与债务是否履行有关。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 127人看过2024-01-13
    借款合同诉讼管辖的确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双方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 139人看过2024-01-13
    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这是一般情况。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将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转让给第三人,则第三人不能受让该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不购买该强制执行的财产份额,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则按退伙处理,合伙企业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该合伙人退出合伙。如果强制执行的只是该合伙人的部分财产份额而非全部财产份额,则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削减其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即该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部分财产份额由受让人持有,该合伙人持有份额的比例相应减少。
  • 136人看过2024-01-13
    1、全额清偿的原则。这里的全额清偿是指对债务的全额清偿,不包括合伙人的权益,即清算人在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支付清算费用(即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人应得报酬、公告费、咨询费、诉讼费及其他因清算发生的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保险费用、合伙企业应缴未缴的税款后,确认合伙企业的财产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依法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将属于债权人的财产全额偿付给债权人。这一原则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前提。如果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先合伙企业债权后合伙人债权的原则。清算人只有在全额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后,才能以所剩资产向合伙人返还其出资和分配收益。在清偿完合伙企业债务前,即使其财产具有向合伙人分配的余地,清算人也不得先向合伙人分配财产。
    3、按照约定分配合伙企业财产的原则。在合伙关系中,协议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准则,是合伙人权利义务产生的依据,协议约定了财产分配办法的,企业清算完毕,即应按规定的办法和比例分配所剩财产,未约定办法和比例的,依据法律规定各合伙人平均分配所剩财产。
  • 145人看过2024-01-13

    合伙企业解散合伙后,合伙企业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剩余财产。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可咨询专业律师后,再做出进一步的处理决定。

  • 346人看过2024-01-13

    合伙企业解散后,不是可以要求立即返还出资的,必须经过清算程序,合伙企业有剩余资产的,才能返还出资。
    根据企业合伙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由此可见,合伙企业必须正常散伙,绝不是简单地要回出资就可以了事的,清算是必要的程序。
    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只有在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才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而不是简单的返还出资。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剩余财产。
    当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摊相应的债务。倘若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431人看过2024-01-13

    像有些作者,文字工作者都会想要把自己的文字作品,书或者其他的内容进行版权登记,那么要怎么登记呢?华律知产就来给大家介绍文字作品怎么登记版权?

    文字作品怎么登记版权

    一、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

    向国家版权局提交自己想要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

    二、进入版权登记程序

    由作者本人或代理人将相关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国家版权局,并且填写版权登记申请表与版权登记保证书,如果通过审核后没有异议的,版权局将会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并且颁发作品登记证书。

    三、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材料

    (1)版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作品自愿进行版权登记的手续申请书。

    (3)版权登记作品说明:主要是简述作品的内容与创作的过程。(说明书必须有作者的亲笔签名)

    (4)版权登记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

    (5)版权登记的权利保证书。

    四、缴纳版权登记的费用

    如果审核通过后,版权局会下发缴费通知单,然后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版权登记费用。

    五、正式受理版权登记申请

    所交的版权登记申请符合登记要求并且缴纳过相应的申请费用后,版权局会正式受理。

    六、版权登记审查

    在正式受理后,版权局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标准审查,查看申请是否有问题或者是否是作者本人申请的。

    七、下发版权登记证

    待审查通过后,大概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版权局会下发《版权登记证》。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文字作品怎么登记版权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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