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解散合伙后,合伙企业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剩余财产。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可咨询专业律师后,再做出进一步的处理决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不是可以要求立即返还出资的,必须经过清算程序,合伙企业有剩余资产的,才能返还出资。
根据企业合伙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由此可见,合伙企业必须正常散伙,绝不是简单地要回出资就可以了事的,清算是必要的程序。
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只有在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才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而不是简单的返还出资。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剩余财产。
当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摊相应的债务。倘若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像有些作者,文字工作者都会想要把自己的文字作品,书或者其他的内容进行版权登记,那么要怎么登记呢?华律知产就来给大家介绍文字作品怎么登记版权?
文字作品怎么登记版权
一、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
向国家版权局提交自己想要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
二、进入版权登记程序
由作者本人或代理人将相关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国家版权局,并且填写版权登记申请表与版权登记保证书,如果通过审核后没有异议的,版权局将会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并且颁发作品登记证书。
三、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材料
(1)版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作品自愿进行版权登记的手续申请书。
(3)版权登记作品说明:主要是简述作品的内容与创作的过程。(说明书必须有作者的亲笔签名)
(4)版权登记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
(5)版权登记的权利保证书。
四、缴纳版权登记的费用
如果审核通过后,版权局会下发缴费通知单,然后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版权登记费用。
五、正式受理版权登记申请
所交的版权登记申请符合登记要求并且缴纳过相应的申请费用后,版权局会正式受理。
六、版权登记审查
在正式受理后,版权局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标准审查,查看申请是否有问题或者是否是作者本人申请的。
七、下发版权登记证
待审查通过后,大概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版权局会下发《版权登记证》。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文字作品怎么登记版权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