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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41人看过2024-01-13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著作权里的经济权利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著作权里的经济权利有哪些

    一、复制作品的权利,就是作品的权利人可以通过设备进行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翻制成另一份或者多份,在这个权利基础上作者可以授权给别人复制作品的权利然后获得报酬。

    二、作品的权利人可以在公开的场合里表演自己的作品,或者允许别人在公众场合里表演作者的作品,这也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表演权,通过这种权利作者同样也是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三、传播作品的权利,作者还可以通过电视、电台或者其他方式其他途径向其他人宣传他的作品依此来获取一些报酬。

    四、作品的权利人还可以通过将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向公众展览的方式获得一些费用。

    五、作品的权利人同样可以对他的作品进行发表,让别人了解,这也是我们说的发行权,同时作者如果把这项权利转卖给别人同样是可以得到报酬的。

    六、作品的权利人拥有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对作品进行改编的权利,对于这个权利作者同样可以通过允许别人使用这个权利,获得报酬。

    七、作品的权利人可以对作品进行汇编翻译的权利,同样作者也可以通过转让出这种权利然后获得一定的使用报酬。

    八、作品的权利人可以将作品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之类的,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得到物质效益,譬如将小说拍成电影。

    九、作品的权利人可以将作品出租给别人使用,从而从使用作品的人手中得到一定的报酬,这也是比较常见的。

    十、作品的权利人可以将作品上传到网络让公众可以获得作品,基于将这种信息网络传播权利转让给别人获得报酬。

    十一、作品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幻灯机等手段将作品放映出来,也可以将这个权利转让出去,获得报酬。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著作权里的经济权利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79人看过2024-01-13

    合伙人入伙后可以直接打理合伙事务,但是,在实际打理合伙事务时受到伤,因为是为工作致伤,所以有些人以为可以申请工伤。不过,能不能申请工伤,可以先确定是否有相关的约定。
     首先,如果合伙人间对此做了明确约定的,比如约定打理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出现受伤的,将按照工伤处理,那么现在就可以按规定做工伤认定。
    其次,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认定工伤的,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得先确定是否满足工伤条件。
    按规定,构成工伤的条件有如下:
    1、主体要求:必须是劳动者。所以,如果打理合伙企业时受伤的是合伙人之一,而且也没按约定另外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这就不属于劳动者。
    2、主观方面:打理事务受伤必须是非基于本人意志造成的事故伤害,如果是因为自己的过错,或是遭到他人的故意伤害,那么这就可以排除工伤,而应按损害赔偿处理。
    3、时间方面:受到伤害时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内,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外遭到伤害,将不能认定工伤。
    4、地点方面:必须是在工作场所或者与工作有关的场所受到伤害,除此之外的场所受到伤后,因为不能取得联系所以就不能认定工伤。
    5、原因方面:受伤必须是工作原因。

  • 145人看过2024-01-13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如下:
    1、行使撤消权的条件: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和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借以逃避纳税义务并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
    2、撤消权诉讼管辖:
    税务机关依照规定提起撤消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税务机关请求撤消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纳税机关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消的,该行为自始无效。
    3、行使撤消权的费用负担:
    税务机关行使撤消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负担。
    4、撤消权的行使范围:
    撤消权的行使范围,以纳税人欠款和滞纳金为限。
    5、撤消权行使的时限:
    “撤消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消权的,该撤消权消灭。”税务机关行使撤消权应当依此处理。
  • 160人看过2024-01-13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进行是必要的。其法定期限为:收到法院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故债权人收到通知的当日或者公告发布的当日,不计算在申报债权的期间内。
  • 147人看过2024-01-13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了具体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期,而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一般要明确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在履行过程中,如果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当事人双方应该终止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任何一方不得终止合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才可终止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完成一定的工作后,劳动关系即告终止。
    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必须遵循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只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即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172人看过2024-01-13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表明的建立的劳动关系自何时开始至何时结束。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 496人看过2024-01-13

    商标的注册和申请,是以国家和地区分标准的,是会受到地域限制的。我么可以举例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虽然同属一个国家,但是使用不同的商标法,如果一个商标想中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同事收到保护的话,是需要区分别在香港知识产权署和中国商标局提交申请注册的。同理在欧洲申请商标的注册也要确定国家或者地区的。下面华律知产就给大家介绍个人怎么在欧洲注册商标呢?

    个人怎么在欧洲注册商标呢

    个人怎么在欧洲注册商标

    个人怎么在欧洲注册商标:

    1.欧盟商标注册,其申请人需提供本人的名称、国籍、常驻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欧盟商标注册,其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个人名义,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以公司名义,需提供申请人本人所属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

    3.欧盟商标注册,其申请人需提供清晰的,并无任何模糊感的商标图样,以电子形式提交图样时,需用图

    4.欧盟商标注册,其申请人若有要求优先审查申请,需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供优先权证明资料;

    5.欧盟商标注册,其申请人若有申请商标的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实际使用记录,最好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供商标实际使用证明;

    6.欧盟商标注册,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欧盟商标注册手续,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商标申请委托书一份。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个人怎么在欧洲注册商标呢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45人看过2024-01-13
    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如下:
    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破产财产产权归属的确定主要在破产企业移交财产后,对哪些是破产企业的财产,哪些不是破产企业的财产,哪些是尚有争议的财产的分清和确定。
  • 149人看过2024-01-13
    解除合同的程序:
    1、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2、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3、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4、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304人看过2024-01-13
    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的区别:
    1、违约时间不同。实际违约是合同履行期已经届满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要求,预期违约是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当事人明示或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
    2、违约责任的提起时间也不同。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提出,而实际违约的违约责任可以在违约行为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提出。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债务人明示或默示将不履行合同,如果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提出预期违约要求才会构成预期违约,如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后才提出预期违约的要求,就会丧失提出预期违约的机会。
    3、两者的外在表现形式不同,预期违约行为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而不像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现实的违反义务。因此讲,预期违约只是一种违约的可能,最终可能并不产生违约责任。在明示毁约中可以由于债务人撤回毁约的而使违约的责任归于消灭,而在默示毁约中,只要债务人能提供充分的保证,债权人也可以不要求债务人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当事人对预期违约享有选择权,而对实际违约一经发生就成为既定的事实,无法改变。
    4、两者的处理方式和导致的后果不一样。预期违约行为发生后,债权人可要求对方提供履行担保,在得到必要的履行担保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如对方不愿提供担保或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要求的,债权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从而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而实际违约行为发生后,实际的损失就已经形成,债权人所能做的就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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