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二)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四)委托授权书(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六)印鉴卡(银行收回)
(七)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八)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九)带上公章、私章、财务章,要填表盖章。
二级建造师注销需要的材料:
1、《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包含的信息有: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证书信息(注册编号、证书编号等)、申请人或申请机构、注销原因、企业意见等。
2、《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汇总表》(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二建证书注销材料)
这个如果是企业申请,那么则由企业提供注销人员名单。
3、注销原因证明材料
如果是因为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而注销的,单位要提供情况说明以及本人已取得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注销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原件
5、申请注销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公司正常注销流程:
清算组备案-登报-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基本户注销-代码证注销。
2.取消长期未经营的公司。
整理旧账-调账-登报-清算组备案-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基本账户注销-代码证注销。
3.撤销转注销。
清算组备案-税务异常-报告-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基本户注销-代码证注销。
材料:
1.成立公司清算组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需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准备人民法院破产裁定、解散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拟撤销的文件;
3.股东大会决议确认的公司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国有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院认定为重要国有独资企业的,还应当提交同级*府的批准文件);
6.注销公司仍有分公司的,还需提交分公司注销登记证;
2、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需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和备案公章。
分公司注销流程,分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步骤
3、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履行。
5、刊登注销公告,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6、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7、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注销基本账户,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印鉴卡上预留印鉴、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和销户申请书。
分公司由总公司设立,因此注销也由总公司负责办理,具体的注销流程如下: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且根据规定填写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分公司注销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要加盖公章;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注销公司代办一般根据实地的会计代理公司实际价格为准。自己去注销公司则不用花一分钱。具体方法如下:
一、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二、登记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二)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四)委托授权书(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六)印鉴卡(银行收回)
(七)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八)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九)带上公章、私章、财务章,要填表盖章。
1.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二、注销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三、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四、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五、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可以同时办理。
一、是要有原股东会变动股东、股本的书面决议,并有原股东签字、盖章。要有新股东会重新任命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决议,并由股东签字、盖章。
二、股本转让的合同或协议。
三、去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变动审批,一般除有以上材料外,还需要填制“变动申请表”,带上原营业执照、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