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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8人看过2024-01-15
    1、登报或在网上公示,具体先咨询当地的工商局。公示后,填写补发营业执照的申请,在原因处填写清楚丢失营业执照补办。
    2、表格填好后,登录工商网,预约补办营业执照。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填写好的表格以及公章,前往工商局递交材料。
    3、等待三到五个工作日,审核好后携带受理通知书前往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4、营业执照作为公司的重要证件,一旦丢失会给企业造成不小的麻烦,请妥善保管。
  • 134人看过2024-01-15
    1、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2、公司经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 186人看过2024-01-15
    1、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是:取得法人资格。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取得公司名称专用权。
    2、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 140人看过2024-01-15
    1、制定公司章程,选取经营场所,建立组织机构。
    2、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向工商部门办理有关许可证。
    4、股东将出资额存入在定点入资银行开设的“注册验资临时账户”银行向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提供资金情况证明。
    5、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向工商行政部门报关有关申报材料。
    7、领取营业执照。
    8、在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
    9、开业。
  • 121人看过2024-01-15
    公司财产情况不明或者公司人格混同,对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重大影响。
    在公司特别清算中,当清算组发现由于财产情况不明或者公司人格混同,导致清算无法进行时,应当向受理特别清算申请的法院提交无法进行清算的报告。法院经审查属实的,裁定终止特别清算程序。
    这时,对于财产情况不明的公司,债权人可以提出否定公司独立人格的主张,起诉公司股东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对于人格混同的公司,债权人可以将他们视为同一债务人,起诉要求这些混同的公司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 175人看过2024-01-15
    公司如果真的进行破产清算,那么首先要对职工的工资等优先清偿。
    在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规定债务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为了债权人的整体利益而产生的共益债务后,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仍作为第一顺序清偿,优先于第二顺序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破产人所欠税款和第三顺序的普通破产债权。而且在企业破产公布之日前所欠的职工工资等,依照上述顺序清偿后不足部分,优先于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 127人看过2024-01-15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破产申请不符合破产受理的法定条件,但可以补救的,应当给申请人补救的机会,不能补救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在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对不具备形式要件,但可以补救的破产申请,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补救。例如,人民院经审查认为破产申请需要更正、补充材料的,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申请人按期更正、补充后,人民法院再根据对实质要件审查的结果依法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人未按期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
    2、对不具备形式要件,且不可补救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劝告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并应告知申请人正确的处理方法。
    3、对于不具备实质要件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劝告当事人撤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正的处理方法,例如,按普通程序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申请执行等;申请人不愿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其破产申请。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发现有不符合法律规的受理条件和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也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4、人民法院关于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是对破产案件做出的所有裁定中唯一可以诉的裁定。破产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195人看过2024-01-15
    1、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除了特别决议事项外,对一般事项的表决法律授权给了公司章程,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自治性。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股东会行使权力的具体途径。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质,各个不同的公司往往有不同的做法,法律为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法定要求。议事方式是指公司以什么方式就公司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表决程序是指公司的股东会如何表决和表决时需要多少股东赞成,才能通过某一特定的决议。
    2、法定的表决程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公司合并、公司解散、变更公司形式,股东会应通过表决作出决议,并必须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是一种多数通过的方式,但不是简单的过半数通过。这是法定事项,不能用公司章程或其他方式予以改变。
  • 219人看过2024-01-15
    假定购买保障性质的人寿保险,即便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破产了,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权力也能够取得包管,会有其他保险公司接收。
    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家当优先付出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以下次序了债: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补偿或给付保险金;
    (三)所欠税款;
    (四)了债公司债务。
    然则这里要留心的是,后来接收的保险公司只会按照合同商定兑现基本的义务,至于那些本来的公司口头承诺的分红、收益等是不会在兑现范围内。
  • 407人看过2024-01-15
    基金清盘的条件相对还是比较苛刻的。
    首先,基金作为理财产品已经被广泛认可和接受。
    其次,虽然简单按照净值推算,由于拆分或者分红的影响,不排除有个别基金的总资产净值已逼近或已跌破5000万元的可能。即使某只基金的规模一度降到5000万元以下,只要不是连续60日出现这个状况,就不符合被清盘的条件。
    符合其中一条就可以清盘了。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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