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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4

    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注销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账问题!公司注销流程具体如下: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注销银行账户。

    注销费用:

    费用代理各个地区不同,以实际为准。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100人看过2024-01-14

    注册公司流程:

    1、公司名称核准。

    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入你准备注册的公司名称,最好准备5个以上,工商局会检索是否有重名

    2、租房:租写字楼或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类用房,民用住宅不可以注册。

    3、企业工商注册网上预审。

    一般三个工作日,企业网上登记注册提交公司相关信息(股东、经营范围、出资比例等),工商局网上审核

    4、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提交如下材料: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指定代理人申请表;预先设立申请表;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材料后各个区有不同的规定期限领取营业执照。

    5、刻制公章(最少3个章,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6、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及公章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90元.需要办卡的加18元

    7、税务登记。

    先在税务局网上预约,预约完成后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少两份)去注册地所在地的税务局办理

    8、开基本户。

    可根据需要,就近办理。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明等去银行开立基本账号。

  • 147人看过2024-01-14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

    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

  • 136人看过2024-01-14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1)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依据约定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
    (2)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4
    1、由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规定外,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如果公司股东会行使减资权利,应作出减资决议,并必须经过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
    2、要修改公司章程。因为注册资本是公司章程中载明的主要内容之一,为此减资后还必须经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东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3、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这也是公司必须履行的一项程序。
    4、通告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进行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4

    1、为了更好的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股东可以查阅所有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等)、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出入库单据、各类合同等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

    2、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只能查阅、不能复制。

  • 172人看过2024-01-14
    1、不占用表内贷款额度让自己的授信客户(符合中小企业私募债发债要求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不占用银行的表内额度的同时还可以帮助企业优化融资结构。
    2、赚取更多息差收入银行用自己的理财资金去购买私募债,可以赚取更多的息差:银行的理财资金成本大概在5%,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平均票面利率在9-10%,那么银行可以赚取的息差收入将高达4-5%。
    3、债券募集资金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实现表内贷款表外化中小企业私募债是备案制的债券,没有资金用途使用限制,一般私募债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也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因此完全可以通过这种通道方式,用理财资金来置换原来的表内贷款,实现表内贷款表外化。
    4、理财资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不受8号文限制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是可以在沪深交易所的相关交易平台转让的债券,不属于8号文中监管的非标范围,所以银行理财资金投资私募债是投资标准化债权,不受8号文限制。
  • 100人看过2024-01-14

    个人独资企业,其法律人格在本质上没有与本人分离,企业被撤消后,其关系仍然受法律保护,可以提起诉讼.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的。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所以它的债务在它被注销后应该是转移给投资人的,根据权利义务的相应原理,债权也要转移给他。

    这要分情况:

    1、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如果用于家庭使用的话,应以其家庭财产偿还债务;

    2、如果个人独资企业不用于家庭使用,则以其个人出资额对债伤承担责任。民法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所以,债权人可以在两年内主张其权利。应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以清算组名义形式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14

    一、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181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据此,拟解散企业应在股东作出书面解散决定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拟解散企业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因《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解散过程中清算组的成立于组成有特别的规定,故此,依据前述规定清算组应由股东一人组成。若该拟解散公司股东为法人股东,则清算组成员应为股东指派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人数不限,但应有股东书面指派证明。

    三、清算组备案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备案所需要的基本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填写后需加盖公司公章);

    (2)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

    (3)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清算组成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48人看过2024-01-14
    1、强制收购:即收购者在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达到一定比例后,迫于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而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的行为。
    2、故意收购:指收购者在收购行为开始前不通知目标公司,从而使之在接到收购要约时陷入被动处境,并且给予目标公司股东以极大心理压力的收购方式,应当指出,虽然这种收购方式被称为“恶意收购”,但并不违法。
    3、善意收购:即收购者在收购要约发出前就与目标公司进行沟通,使之在心理上有足够准备后,再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方式。
    4、标购:指收购者不直接向目标公司董事会发出收购要约,而是直接以高于该股票市价的报价,向目标公司股东进行招标的收购行为。它又包括两种方式:
    (1)部分标构:即收购者就其所要持股的份额,直接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标购。如果投标股份超过招标数量,则应依据股东平等原则,由收购者按比例向投标者收购。这种方式多采用现金进行。
    (2)兼并标购:指收购者持股达到相当比例后,如果目标公司少数股东拒绝投票其持有股份,则标购者仍可以进行兼并,同时可对剩余的少数股份依法进行强制收购。兼并收购多采用以现金报价收购控股部分,以有价证券作价收购剩余股权两种方式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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