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兼并
在我国收购兼并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购其他企业股权或资产、兼并其他企业,或采取定向扩股合并其他企业。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购兼并概念是上市公司作为利益主体,进行主动对外扩张的行为。
它与我国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权转让概念不同。“股权转让”是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层面上完成的,而收购兼并则是在上市公司的企业层面上进行的。兼并收购是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当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重组方式。
二、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另一个重要方式。在我国股权转让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权转让,包括股权有偿转让、二级市场收购、行政无偿划拨和通过收购控股股东等形式。上市公司大宗股权转让后一般出现公司股东、甚至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变动,从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调整原有公司业务,实现公司经营管理以及业务的升级。
三、资产剥离和所拥有股权的出售
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的出售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一个重要方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将其本身的一部分出售给目标公司而由此获得收益的行为。根据出售标的的差异,可划分为实物资产剥离和股权出售。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的出售作为减少上市公司经营负担、改变上市公司经营方向的有力措施,经常被加以使用。在我国上市公司当中,相当一部分企业上市初期改制不彻底,带有大量的非经营性资产,为以后的资产剥离活动埋下了伏笔。
四、资产置换
资产置换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一个重要方式之一。在我国资产置换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优质资产或现金置换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滞资产,或以主营业务资产置换非主营业务资产等行为。资产置换被认为是各类资产重组方式当中效果最快、最明显的一种方式,经常被加以使用。上市公司资产置换行为非常普遍。
1、如果续签的合同与之前的合同待遇相当或者有所提高,劳动者拒绝签署的,没有经济补偿。
2、如果续签的合同较之前的合同待遇有所下降,劳动者拒绝签署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分红是股东的一项法定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即分红)等权利;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公司长期不分红的,股东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
1.先提议召开董事会,并力争通过有关分红的董事会决议;然后再提议召开股东会,力争在股东会上通过分配方案。
2.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财务报表,确认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董事会决议与股东会决议,确认公司是否对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3.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股东会已作出有效决议,公司未履行决议,则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公司支付红利;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营权,所以子公司是不能用总公司的资质的。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收购的流程:
1、对收购的目标进行初步调差和明确企业收购的目的;
2、成立企业收购工作小组,负责收购工作;
3、对目标公司的营业、资产和盈利进行调查,根据市场初步确定收购价格;
4、和收购的企业进行谈判,签订收购协议;
5、资产移交,企业合并;
6、办理企业工商变更登记。
一般按合伙协议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没有协议的,合伙人之间互相协商确定结算方式。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1、网上搜索“某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平台”进入官网
2、输入账号密码登陆
3、找到“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4、根据官网上流程图进行申报
所需材料
1、以下资料中,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为必报资料。纳税申报其他资料的报备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附表各3份。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2)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应报送税控收款机用户卡等存储开票信息的存储介质,也可点对点或网络传输开票信息。
(3)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4)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应报送《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
(5)《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6)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企业并购的注意事项有:
1、被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并购的公司承担;
2、并购要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依法决议通过;
3、要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