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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1人看过2024-01-16

    清算组成员要求几个人,我国法律并没有做出限制性规定。清算组成员通常不少于是三人。公司要做注销前,对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而有不同的要求: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 123人看过2024-01-16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


  • 185人看过2024-01-16

    1、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分配


  • 153人看过2024-01-16

    分类主要有: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等等。

  • 288人看过2024-01-16

    1、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已被明文列入“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故有关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地域管辖,不适用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侵权责任纠纷的规定,应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宜,以方便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2、在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中,一般情形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对外代表公司处理公司事务,但在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或董事与公司发生纠纷时,如允许股东、董事继续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公司诉讼,将可能导致股东、董事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

  • 200人看过2024-01-16

    破产管理人损害债权人利益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2、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又被称为“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案件中,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沉重繁杂,大量的法律事务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非法律事务相掺杂,远非法院的人力、物力所能胜任,而且法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具有公法上的性质,对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等工作却为私法上的事务,因而不宜由法院来处理。

  • 622人看过2024-01-16
    公司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涉及的是正常经营范围的事项,就不是违法的。有关表决程序、信息公开的要求,就是合法合规的。相反非公允关联交易者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非公允的关联交易,是指一个具体关联交易的实质内容主要是交易结果实质上是不公平的,有损于交易的相关权益人特别是交易所涉及的非关联方的权益。
  • 344人看过2024-01-16

    1、员工损害公司利益是违法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员工损害公司利益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故意损毁公司财物的,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是过失造成的,不构成犯罪,但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员工应当在工作中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

  • 133人看过2024-01-16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解散清算时,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七条【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755人看过2024-01-16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是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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