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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29人看过2024-01-16

    实际控制人可以有一个或者多个。

    一、实际控制人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但实际控制人并不是股东。实际控制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 650人看过2024-01-16

    1、企业亏损拖欠员工工资需要等企业有钱之后补上,并赔偿其他相应的损失;

    2、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3、当然企业亏损到一定程度需要申请破产,资产进行彻底清算之后,相关部门会依法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

  • 381人看过2024-01-1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内容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内容有哪些

    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和其它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

    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的,是否有委托书;

    3、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没有资格在我国提出专利申请的;

    4、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其专利申请及其它专利事务;

    5、专利申请费是否已经交纳;

    6、专利申请是否明显违反国家法律、道德、公共利益;

    7、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8、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明显超出了原图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9、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明显不属于专利法上所说的外观设计;

    10、是否符合同样的外观设计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11、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否属于最先申请人。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内容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71人看过2024-01-16

    1、诉讼解散公司一般需要六个月。

    2、因公司解散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一般法院解散公司的诉讼是在6个月内审理完毕,最多不过12个月。

  • 324人看过2024-01-16

    常见的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包括关联交易、挪用公司资金、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等。该类案件与商业行为密切关联,导致个案审查中对公司利益衡量缺乏统一标准。

    (一)责任主体认定难

    在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中,被告主要包括公司股东以及董监高。实践中往往存在公司章程约定不明、公司运营不规范、公司人员职权与职务不相符合等情形。如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职权范围包含多项公司管理职责,但在公司章程未将其列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该类人员能否作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责任主体,实践中对此尚存分歧。

    (二)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界定难

    实践中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多种多样,且因损害行为人多为公司股东以及董监高等实际控制人,损害行为可能具有合法形式导致难以识别。如损害行为已由公司决议加以确认,董监高存在放弃公司对外到期债权或担保权利等造成公司财产减损。因此,对于如何分配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准确界定具有合法形式的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等,仍需法院在个案中进行实质性审查。

    (三)因果关系认定难

    在此类案件中,法院除需准确判断被告是否构成损害行为并确定损害后果外,还需厘清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与具体损害行为的审查要点往往紧密关联。法院需充分掌握各类损害行为的审查要点,并运用法律逻辑将各审查要点梳理串联,进而就因果关系进行论证。因此,因果关系的认定缺乏相对独立的审查标准,个案中存在较大差异。

    (四)公司利益受损范围确定难

    公司利益可分为金钱利益与非金钱利益、既得利益与可得利益等。如何判断公司利益是否受损以及受损范围,是确定损害赔偿责任的关键。实践中,对于公司主张因侵权行为受到金钱损失的,如何根据当事人的举证判断市场公允价值,因存在较大的裁量空间而缺乏统一裁判尺度;对于公司主张因侵权行为受到非金钱损失或可得利益损失的,如损失潜在客户或商机等,在损失的界定和量化上仍存在一定难度。

  • 178人看过2024-01-16

    一、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二、股东抽逃出资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常见的构成抽逃出资情形有: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7]。实践中,常见的公司人格否认情形有:

    (一)人格混同

    司法实践中,认定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存在混同,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意思和独立财产,最主要的表现是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

    (二)过度支配与控制

    公司控制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滥用控制权的股东也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资本显著不足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匹配。股东利用较少资本从事力所不及的经营,表明其没有从事公司经营的诚意,实质是恶意利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把投资风险转嫁给债权人。此情形下的股东也应承担责任。

    四、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或者怠于履行清算义务或虚假清算导致公司财产减损,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 231人看过2024-01-16

    1、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法律依据是《公司法》。

    2、如果是我国的公司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因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责任的民事纠纷。公司股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依法正当地行使权利,此时是公司的股东的基本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


  • 168人看过2024-01-16

    解散公司诉讼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244人看过2024-01-16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 157人看过2024-01-16

    解散公司诉讼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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