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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4人看过2024-01-16

    是违法的,但不一定是犯罪。

    一、员工损害公司利益是违法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员工损害公司利益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是否构成犯罪,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故意损毁公司财物的,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是过失造成的,不构成犯罪,但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二、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150人看过2024-01-16

    1、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而引发的纠纷。

    2、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因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责任的民事纠纷。公司股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正当行使权利,是股东的基本义务。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已被明文列入“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故有关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地域管辖,不适用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侵权责任纠纷的规定,应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宜,以方便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3、在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中,一般情形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对外代表公司处理公司事务,但在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或董事与公司发生纠纷时,如允许股东、董事继续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公司诉讼,将可能导致股东、董事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

  • 780人看过2024-01-16
    1、公司被吊销的后果是:处罚或罚款;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附有个人责任的,自吊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管;股东有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丧失经营能力等后果。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

    2、它属于工商执法中的一项惩罚条款,只有企业或商铺触及到某些不合工商规定时,工商部才会执行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 138人看过2024-01-16

    公司解散的诉讼程序怎样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1023人看过2024-01-16

    实际控制人是能够实际控制老板的人。

    1、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简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能够实际控制老板的人,也就是幕后的老板。

    2、我国法律所涉及的实际控制人主要有两种: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控股股东,他们通过投资关系进行实际控制。隐名股东是指通过控股协议约定的实际股东、实际投资者和实际控制人。

  • 162人看过2024-01-16

    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应该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

    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特别是在合同中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单纯转让债权很可能造成债务人利益的损害,“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是指债务人可以其对原债权人的一切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受让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的抗辩事由,是指法律规定的,合同一方当事人用以主张对抗另一方当事人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是唯一的法定抗辩事由。

    2、合同订立后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其他一切事由,例如,可撤销合同、原债权人的违约行为、原债权人的不当履行、原债权人对债务人免责的意思表示等均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抗辩。

    3、只要债务人对债权转让人有到期债权,此时债务人可以向债权受让人主张抵消。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抵销权:一是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二是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同时到期,债务人也可以向让与人行使抵销权。

    二、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

    当合同债权全部转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债权人因转让协议的生效而完全退出原来债的关系,丧失债权人的地位,对债务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原债权人不再享有权利,当然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也不负担保责任。

    在合同司法实践中,人们往往不易将合同债权的转让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从法律和理论上搞清楚,容易将二者混淆,甚至个别人或者组织恶意以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代为履行债务说成是债权的转让,从而逃避自己的债务。当然,如果将对濒临破产企业的债权转让给债权受让人后,债权转让人可以对债务人的履行不能不向债权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

  • 181人看过2024-01-16

    1、我国法律对被吊销公司恢复没有规定。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除法定的处罚错误的情形外,不能恢复或撤销。而一旦认定吊销错误,做出吊销决定的相关人员均会依法受到处分。因此,除通过审判机关的行政诉讼等方式判决工商局违法外,被吊销公司不存在恢复或撤销吊销的可能性。

    2、吊销是终止经营资格的行政处罚,但企业主体资格仍然存在,而且是“负罪”存在,相当于关进了“小黑屋”,吊销执照后各类监管、惩戒措施仍对其生效,而且更加严格。

    3、因此,被吊销后不管,相当于受伤后不治疗,只能越拖越重,对股东、管理人员带来无法预料的损失。

  • 122人看过2024-01-16

    收购股份合同内容如下:

    一、填写说明;

    二、先决条件;

    三、转让之标的;

    四、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五、股权及资产转让

    六、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七、落款。

  • 130人看过2024-01-16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 245人看过2024-01-16
    (一)产生本质不同
    1、出资不实:施了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
    2、出资不足:出资不足的本质是股东未完全履行其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因此公司要求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进行补足。
    (二)目的不同
    1、出资不实: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
    2、出资不足:为取得一定股份。
    (三)行政责任不同
    1、出资不实:根据《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2、出资不足:股东若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则他应该承当两种责任,即向公司补足出资和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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