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是规模上的标准: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2、其次是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方面的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营业执照上写名字事宜可以按照如下内容执行:
1、申办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公司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人。
2、经登记注册后,其他人的名字将记录在合伙人名录或股东名录中。
3、申办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只能有一个。
4、个人经营的,经营者姓名不允许变更。
5、家庭经营的,经营者可以在家庭成员间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