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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人看过2024-01-14

    股东诉讼是股东对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可以分为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

    (一)直接诉讼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胜诉后,判决后果归属于股东自己。公司法规定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况包括:

    1、撤销决议之诉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2、不能行使查阅权之诉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3、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之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会议决议投反对票表示异议符合法定情形的,公司有义务依该股东的请求回购股份。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损害赔偿之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解散公司之诉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23人看过2024-01-14
    合同无效,如果构成欺诈,可以请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14

    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转让价格与注册资本金等值属于平价转让、高于注册资本金属于溢价转让、低于就属于折价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14

    (一)个人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有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有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

  • 183人看过2024-01-14

    有限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

    1、合法经营、合法履行纳税义务。刑事风险是后果比较严重的风险,会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主要负责人产生包括人身自由在内的风险。

    2、把控企业不做: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逃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制造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制造出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3、要重视环保,要重视消防、要重视安全质量控制,这些事情不出是不出,一出就是大事,会关系到公司的生死存亡。

  • 614人看过2024-01-14
    章程修正案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而让章程修正案生效的要件就是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小宪法”,公司全体股东均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指法人股东)。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有超过代表公司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也就是说,改变公司章程并不需要所有的股东同意。那么,这时候,章程修正案上让全体股东签字就变得没有意义。
  • 100人看过2024-01-14
    认缴股权转让流程应该注意认缴出资额可以零转让,但认缴出资的股权是有价值的,可议价或根据公司转让时的净资产定价。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除特定情形外。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有限公司法定回购异议股东股权情形: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100人看过2024-01-14
    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协议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方(姓名)系转让方员工,因工作业绩突出,为转让方作出了较大贡献,作为奖励,转让方将股的股份(占公司现有股份的%)转让给受让方。现双方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受让方受让股份后即成为转让方的股东。
    第二条受让方只享有该股股份的收益权,不享有参与决策权、表决权等非财产权利。
    第三条该股份所对应的权利是受让方的人身性专属权利,受让方不得为转让、赠与、继承等任何处分行为。
    第四条受让方在持有该股份期间不得以所持股份为自己或为他人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第五条该股股份作为奖励无偿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不支付对价。受让方在职期间无偿占有该股份,在受让方离职、退休或被辞退时,由转让方决定无偿收回或继续由受让方持有。
    第六条受让方不享有查阅财务会计账薄的权利。
    第七条受让方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义务。
    第八条受让方持有该股份期间,如有违返公司章程及规定、损害转让方利益之行为,转让方有权决定无偿收回所转让的股份,并不给受让方任何补偿。给转让方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受让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违反法律的,受让方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受让方利用所持股份以转让方名义从事违法行为而使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的,转让方可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受让方除需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外还需返还其持有股份期间所获红利并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受让方从事违法行为时的股本总额)1%的罚金。
    第十条受让方对公司其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份以及因特殊原因(如人民法院执行)而转让股权的,均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转让方减少注册资本时,受让方所持股份按相应比例减少;增加资本时,受让方不具有优先认购权,其所持股份不随之增加,受让方如欲购买新增资本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并支付相应对价。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转让方分立、合并、公司形式转变时继续有效,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转让方新的规定或新公司情形不相适应时,由转让方(新公司)决定是否继续适用。
    第十三条转让方变更公司形式时,受让方所持股份如何转换由转让方决定。
    第十四条在发生转让方认为不能继续由受让方持有转让方股份时,转让方可不经受让方同意随时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第十五条受让方放弃股份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其股东身份自转让方同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终止,转让方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如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无故放弃该部分股权,需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受让方违反合同第三条规定,受让方所作的处分无效,转让方无偿收回其转让的股份,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1%的违约金。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受让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受让方将不再无偿持有转让方的股份,自违约之日起受让方所持股份即为有偿股份,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其所持有股份相应的现金价值(股份价值以受让方违约时转让方股份现值计算)。如受让方拒不支付其所持股份的现金价值,转让方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 169人看过2024-01-14

    合同的成立一般分为:自动成立、确认成立和批准成立三种形式。

    (1)自动成立。

    合同的自动成立,是指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的、完全的意思表示。由于当事人和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授权的委托代表人签字,合同既告成立。它适用于当事人当面签订合同而又无须经批准的情况。

    (2)确认成立。

    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是我国对外贸易交往中习惯采用的协议方式。在实践中,采用这种方式达成协议后,会出现下列两种情况:

    一是当事人不要求签定确认书,合同当事人就可以通过信件、电报、电传作出有关内容的承诺,达成协议时,合同即告成立;

    二是一方当事人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只有在确认书各方交换签字后,合同方能成立。确认书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要求而做出的,确认通过信件、电报、电传所达成的协议的一种书面凭证。确认书分为简式、繁式两种,繁式确认书实际上与合同没有差别。

    (3)批准成立。

    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于获得批准时方能成立。

  • 130人看过2024-01-14

    (1)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的合同

    (3)无权处分的合同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5)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6)死因行为,即因行为人死亡而发生的效力。如遗嘱和遗赠。

    (7)需办理批准,登记。公证等手续的才生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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