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的作用:
1、对公司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2、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相对于公司董事会而言的,并不能理解为其职权的无限性。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只能决定涉及股东权益的事项,主要是一种否定性的权力。在公司存在控制股东的情况下,股东大会主要反映控制股东的意志,公司中小股东意志难以在股东大会中得到反映和体现。
辞退工资一般是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1、就业协议书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必须符合的要求: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有三种类型:法定大会、年度大会、临时大会。下面分别详细说明:
(一)法定
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它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公司董事在开会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目的在于能让所有股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况以及进行重要业务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础。
(二)年度
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由于股东大会定期大会的召开大都为法律的强制,所以世界各国一般不对该会议的召集条件做出具体规定。
年度大会内容包括: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宣布股息,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审查董事会提出的营业报告,等等。
(三)临时
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除了上述三种大会外,还有特种股东会议。
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
1、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拒绝结清,就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没有离职的情形,单位拖欠工资30天算违法。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据此,拖欠超过一个月,即算违法行为。
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中的一种,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那么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优点呢?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优点
1、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保护范围不同,可以从更多的角度保护重要专利技术,补充保护核心技术。
2、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时间短,获得授权的时间快,专利技术可以以更快的速度向公众公开并市场化,这对于生命周期短、市场更新快的技术有很重要的意义,对于企业来说,时间就意味着一切,只有抢得先机,才能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
3、费用低廉,不仅仅是申请费用远小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维持费用也远低于发明专利,申请了费用减缴的实用新型专利,2024年8月1日后可以在专利权有效期内(10年)都享受国家专利费用减缴,同时,较低的费用也使得专利市场化的门槛相对较低。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优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的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计算是怎样的
股东大会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这是指在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表决时,是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来计算表决权的,每一股份为一个表决权,而不是按参加会议的股东人数来计算表决权的。这项规则所体现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数额享有所有者的权利,就是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时,能享有多少表决权取决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多少,而股份的多少则取决于投入公司的资东多少。至于具体到股份,它们都是被划分成等额的,每一股的权利是相同的,即同股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