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的审查与裁决。那么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的具体程序是什么?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的具体程序
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的具体程序
(一)请求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请求书,并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逾期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该请求视为未提出;
(二)对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办法》规定的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将请求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听取当事人双方的口头意见;
(三)请求人可以随时撤回其裁决请求。请求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前撤回其裁决请求的,裁决程序终止;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请求书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决定,并将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五)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的具体程序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1、企业及企业实际控制人要讲诚信,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要具备一定的经营周期与经营业绩;
3、企业要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与盈利能力;
4、资产负债比控制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并具备充足的资产流动性;
5、企业管理层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与能力;
6、企业主导产品或提供服务品种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和发展空间;
7、能够提供满足债权人要求的的担保措施。
(一)分公司不注销,对分公司负责人的影响:
1、无法担任企业高管;
2、进入工商黑名单之中;
3、列入个人征信黑记录之中;
4、不能贷款买车买房;
5、无法办理移民。
(二)分公司不注销,对法人的影响:
1、经济处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不依法正常注销的,第三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吊销。
2、公司黑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税务办理作何事务都会比较麻烦。
3、法人黑名单,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
公司被收购交接流程如下: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
一、客体条件
上市公司收购针对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即公司发行在外且被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包括公司库存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前者如公司在发行股票过程中预留或未出售的股票,后者如公司购买本公司股票后尚未注销的部分。
二、市场条件
上市公司收购须借助证券交易场所完成。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经批准进行证券买卖或交易的场所,分为集中交易场所(即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场所。前者如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后者如以前运营的staq和net两个交易系统及现在合法运营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柜台。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场所的运行规则不尽相同,但均属证券交易的合法场所。
三、目的条件
收购上市公司是否须以控制上市公司为目的,学术界有不同观点。
四、规则条件
证券法律制度以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作为基本理念,大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垄断及随意控制,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各国根据其经济发展状况,对通过收购行为逐渐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各种资产交易或产权性交易,都给予相当程度的谨慎。
需要。公司注销有一个清算过程:
(一)清算过程中:流转税、其他相关税种
(二)确定清算所得后: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清算所得,为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清算企业确定清算所得后,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三)向股东分配剩余资产,股东还要交个人所得税
(四)房屋租赁税补交
房产税是所有企业都要交,不交房产税,房租费用不能进账,后期查账要补交,严重的要罚款滞纳金。所以在注销公司时最好查询一下,看其是否交过房屋租赁税,如果没有就需要补交: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五)实收资本印花税
(六)账本印花税
(七)各类欠税和罚款
一、并购并购的涵义则更为广泛。它是指涉及目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兼并与并购两者相较,仅仅是语意表达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强调行为,而后者更重结果。并且两者都是经济学词汇,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
二、收购收购(acquisition)通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另一家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具体来讲,依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与混合收购等多种类型。
三、兼并兼并,则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在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明确界定这一词汇,并且在实践中常常出现混用的情况。因此,对于它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的问题争议很多。在我国,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又与收购相同。
四、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