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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 100人看过2024-01-17

    未签劳动合同因故开除员工怎么办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主动辞职或劳动者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都是没有补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60人看过2024-01-17

    1、名称的构成:公司名称一般有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2、字号:以2个或以上的汉字组成;

    3、行业特点:包括产品名称、行业名称或产业名称,如贸易、信息科技、广告、企业管理等;

    4、组织形式: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等。

  • 100人看过2024-01-17
    传媒公司注册如下类别的商标:
    在我们需要注册传媒行业商标的时候,我们知道传媒行业主要是进行广告销售、宣传,所以我们需要注册的商标应该是属于广告宣传一类的,而在众多商标类别中,我们知道第35类商标属于广告销售宣传类别的。所以在我们注册传媒行业商标的时候,我们需要选择第35类商标进行注册。而在我们确定好相应商标类别之后,我们就可以进行相应商标注册了,但是在我们进行相应商标注册之前,我们需要对相应商标进行近似查询,防止因为存在近似或者相同商标而导致的商标注册失败。
  • 100人看过2024-01-17

    第一阶段:准备好申请文件报送到期商标局后,当天就可以取得商标局的报送清单回执,清单回执上面有商标局通过中心的“收讫”章及收文日期,证明商标局已收到相关的申请文件了。清单回执一般不能给客户原件,只能给复印件,因为清单回执原件是代理公司用来跟商标局进行帐务对帐用的。

    第二阶段:自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3个月左右的时间发《受理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即证明申请文件已通过了商标局的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每一个商标申请的受理通知书上都有一个申请号,实质审查必须排号按顺序进行,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提前。

    第三阶段:受理通知书后约一年至一年半半左右的时间实质审查完毕,通过实质审查的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

    第四阶段: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由商标局发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即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商标申请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第五阶段:自发布注册公告之日起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不是,要获取工伤赔偿的享有并不一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相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否则可能涉及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该劳动者达到伤残五级以上的,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100人看过2024-01-17
    如果公司与员工终止合同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属于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公司不需要赔偿员工。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董事会没有权利收回股东的股权。

    2、董事会为股东会的执行机关,为公司的管理机关。那么,股东的股权为股东的财产权,作为公司管理者的董事会,没有资格去剥夺别人的财产权。

    3、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 100人看过2024-01-17

    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

    第一: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

    第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合同的;

    第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的;

    第四: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双方解除合同的;

    第五:单位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以上五种原因,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双方合同期满,属于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双方劳动法律关系正常终结,权利、义务终止,单位即无法定义务也无法依据给予劳动者补偿。

    因此劳动合同正常期满,不存在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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