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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5
      如果单位单方面无理由给你调职降薪,这样做是违反劳动法的。除非是你无法胜任你现在的职位。而且单位经过培训后你仍然不能胜任的,这样单位才能给你调职。如果是未经上述的程序就直接给你调职降薪的话,那么是违反劳动法的,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
  • 100人看过2024-01-15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赔偿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136人看过2024-01-15

    我国《著作权法》所说的作品形式一般是指,计算机软件、电影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口述作品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著作权的作品形式等。且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只要已经独立完成创作,即可依法获得著作权。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 109人看过2024-01-15
    文章是属于著作权法中文字作品的范围,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所以文章的作者可以自愿申请版权登记。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 127人看过2024-01-15

    不是,可以不设股东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至少有以下几种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上述企业依法可以不设立股东会,除此之外,其他种类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的职权依公司法和章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不可以不设股东会。

  • 100人看过2024-01-15
    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职工不因本身过错影响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在工作期间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机床造成骨折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二、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5

      职工无法完成工作是否可以辞退

      可以辞退的;不称职的职工,即不能胜任工作的职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135人看过2024-01-15

    1、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2、新颖性: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3、创造性: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4、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5、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只要具备新颖性,则可以申请,这里所指的新颖性,则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 120人看过2024-01-1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伪造股东的签名实施一些诈骗活动的,并且诈骗的数额达到较大的,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 439人看过2024-01-15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注册保险商标需要注册第几类商标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保险商标需要注册第几类商标

    目前市场上有许多保险公司已经将保险产品销售委托给专业的保险代理公司。通过这些代理公司,个人消费者可选购家财险、车险、意外险、寿险投资理财险等各类产品,享受其所谓的一站式服务。所以这种优点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专业保险代理公司的产品较多,选择余地较大,而且不收取任何咨询和服务费用,方便消费者的购买。但是保险代理的公司也不是随便都能申请的,首先得有齐全的手续和营业执照,同时还得需要对应保险公司的商标授权,而商标授权时要注意保险属于哪一类商标转让呢?

    我们通过商标查询发现保险业务属于第36类商标注册。

    【3601】-保险

    【3602】-金融事务

    【3603】-珍品估价

    【3604】-不动产事务

    【3605】-经纪

    【3606】-担保

    【3607】-慈善募捐

    【3608】-受托管理

    【3609】-典当

    第三十六类主要包括金融业务和货币业务提供的服务以及与各种保险契约有关的服务。

    与金融业务和货币业务有关的服务,即:(1)银行及其有关的机构的服务,如外汇经纪人或清算机构;(2)不属于银行的信贷部门的服务,如信贷合作社团、私人金融公司、放款人等的服务;(3)控股公司的“投资信托”服务;(4)股票及财产经纪人的服务;(5)与承受信用代理人担保的货币业务有关的服务;(6)与发行旅行支票和信用证有关的服务;融资租赁服务;不动产管理人对建筑物的服务,如租赁、估价或筹措资金的服务;与保险有关的服务,如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提供的服务,为被保险人和承保人提供的服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注册保险商标需要注册第几类商标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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