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若想依据企业规章制度解除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首先要确保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必须把握其制作主体的合法性及程序的合法性。
其次,依据法律规定,员工必须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程度必须达到“严重”程度。至于什么的“严重”,一般应在规章制度或企业自由裁量决定,但应符合正常情况的一般性评判标准,不能任意规定或裁量。
最后,就是注意留存证据,包括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证据以及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送达或告知的证据。
公司辞退员工是需要书面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口头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员工违反保密协议的,处理的方式如下:
(1)、员工违反保护协议的,员工要承担民事责任,依据保密协议赔偿违约金;
(2)、违反保密协议侵犯单位商业秘密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3)、违反保密协议,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1、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权由制片者享有。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依法享有影视作品的整体著作权,但影视作品的制作,需要剧本、摄影、作词等相关的作者共同努力,从这一角度看,影视作品也具有共同创作作品的特征。
3、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