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设立时依法向公司出资,并享有股东权利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关于一个公司最多能有几个股东的问题,看公司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公司。
1、新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最高人数进行限制,不得多于50人但最低人数没有进行限制,也就是说可以设立一人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为2-200人,发行股份后可以有超过200人的股东,如上市公司一般有几千上万的股东。
(1)对员工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严重妨碍、影响或破坏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2)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
(4)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徇私舞弊;
(5)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
(6)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7)被司法机关处理;
(8)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9)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10)不服从部门及公司的工作班次安排及工作任务安排,经劝阻无效;
(11)自本条例实施起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5次或年度累计达10次以上;
(12)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的;
(13)符合本条例处罚标准、条款中所列的辞退/解雇条件的或受到相同标准违纪处理的;
(14)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及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1,岗位聘任是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首先与劳动者协商。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无效。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和经营需要的转岗岗位,且转移合理,没有侮辱或处罚性质,工资和薪金不减,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有相关性,那么转移是有效的;工人应遵守。当然,调岗的合理性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证据;相反,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离职,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劳动者不服从安排,这是违法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有权调整职务。当然,也有必要为雇主提供证据,证明工人是无能的。劳动者拒绝调整职务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法定解除,但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费
用人单位法定单方对劳动者调岗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调岗。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公司名下房产抵押贷款时,不一定需要公司所有股东到场签字的。
2、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公司在向银行办理以公司名下的房产抵押贷款,应该由公司直接与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一般需要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并提供相关的股东会决议。但是,根据个别银行的贷款规定,在公司贷款时,会要求公司的股东个人对贷款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股东就都需要到银行签字,办理担保手续的。
1、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给员工。
劳动岗位的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应当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对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进行合理必要的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某些重大变化,确需对某些内定作出调整的,比如整体的搬迁、部门的合并、国际金融危机。当然变更后,仍然需要与劳动者协商是否继续履行,还是应当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劳动者同意,双方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不同意的,公司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不能胜任工作与不服从安排是相互矛盾的,不可以同时作为解除的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以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一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服从公司合理安排在员工手册里约定了属于严重违纪,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公司是可以解除合同并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岗位聘任是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首先与劳动者协商。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无效。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和经营需要的转岗岗位,且转移合理,没有侮辱或处罚性质,工资和薪金不减,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有相关性,那么转移是有效的;工人应遵守。当然,调岗的合理性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证据;相反,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离职,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劳动者不服从安排,这是违法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有权调整职务。当然,也有必要为雇主提供证据,证明工人是无能的。劳动者拒绝调整职务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法定解除,但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费
用人单位法定单方对劳动者调岗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