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
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新公司法取消了货币出资的数额要求!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实物
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有形财产又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一旦移动会破坏其物质形态或经济价值的财产。动产则是指不动产以外,可以移动并不因移动而破坏其原有经济价值和物质形态的财产。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4、土地使用权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
前者为股东出资方式,后者则是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要履行有关法律手续。
公司内小股东制约大股东的方法:
1、知情权
在公司法中已经明确写明了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的有公司章程、股东会与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会计报告等。这里重点是提到会计报告,虽然现在大多数股东能看明白财务报表,但是能看出问题的很少,更不要说刻意隐藏的东西了。所以,查账的权利很重要!小股东有聘请注册会计师查账的资格。虽然查账这个权利在公司法里是无绝对授予的,因此,股东们应提前在公司章程里约定!也可以为保护各方的利益,保护公司不被恶意损害,小股东可请第三方审计(查出问题审计费用公司负责,查不出问题,审计费由小股东承担),同时约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经营质询权),有针对性地提出质询,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有效保障小股东利益的。
2、表决权
表决权,就是我们所说的投票权,对股东会议事项投赞成或反对的票。如果不想要该权利,也可以弃权。表决权的基本原则为一股一票,这样就体现出了平等。不过我们小股东也可以在章程里面约定我有董事的提名权。通过至少提名一名董事的资格,参与公司的管理。
3、收益权
收益权咱们简单分两种,一种是利润分红权、一种是股份增值权。公司法有规定,如果连续5年盈利且5年不分红,小股东可以提出退股,大股东接手。
4、诉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