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有关行政机关将责令其退还公司财产,并没收违法所得,此外还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如果清算组成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如果清算组成员是国家工作人员,则可能构成贪污罪;如果清算组成员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则可能构成侵占罪。出现以上情况,清算组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
3:成立清算组很多时候是由法院方面成立,只有符合标准的人才能担任清算组的成员,之后清算组成员在履行自己职责时,也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的话就会导致行为无效,严重的甚至还会构成刑事犯罪。
4: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成员在执行管理、清理、估价、变卖公司财产过程中难免不会有人徇私舞弊,从中得利,要求清算组成员不得有其他非法收入,如在清算期间,清算组成员实施了非法行为,知情者应当举报。
5: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接受人民法院监督。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纠正,并可以解除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职务,另行指定新的成员。对情节严重的,应移交相关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清算组成员在执行清算工作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做出的违法决定、违法清算行为,公司的股东会可以不予认可,债权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或者裁定其清算行为或者清算决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