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义务又叫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不需要。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劳动合同终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所以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离职申请签署之后劳动合同有效。
劳动者申请离职,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离职申请只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递交了离职申请,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同意的,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劳动合同履行。
因此,离职申请签署,劳动合同有效,只有解除合同协议书签署,劳动合同才会解除。
不是必须。法有明文规定,直接援引法律规定是可以的。
《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终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
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务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通知,是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应当注意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算条款是合同中相对独立的部分。所谓结算条款,就是当事人把某个时期的各项经济收支往来核算清楚的约定;清算在此意指金钱债务的了解。同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一样,合同中结算和清算都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影响其效力。
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的,如果合同盖错了章的,合同是不会成立的,所以合同没有效力。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并且要有双方签字盖章,那就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要合同。
贷款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即贷款方将货币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关规定,按期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及其利息返还给贷款方面确定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标价错误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行为人补充协议有效的条件分别有: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补充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分以下情况进行:
如果合同大写金额写错了,但有正确的小写金额作参照,同时在合同其他地方比如货物清单和单价、在售商品房面积及单价等有所佐证的话,并且大写金额书写的字可以明显看得出是笔误而且不致引起歧义,可以按正确的合同金额履行。
签订的合同如果需要修改金额,这就需要签定方都在场,将所有份的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所有修改的地方必须加盖合同所有方的印章或者手印,这样才能确保修改具有法律效力。有一方合同人或者一份合同没有如此进行,就可以认为修改无效。
可以,一般修改之后需要盖章或者签字。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意合,达成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生效力。务实操作中,最好是签订补中协议,应当在补充协议中注明该协议所修订的条款,且须相对方在这补充协议上签字确字。并备注修改的时间地点和形成合意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