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条件是: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受让人和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应当征得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同意;未经同意转让股权且合同签订后公司其他股东也不认可的,股权转让合同对公司不产生效力,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明知股权交易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而仍与转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其他股东不认可的,转让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其他股东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应当办理有关股东登记的变更手续,受让人应以股东身份向公司行使权利;公司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受让人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不得向转让人主张撤销合同。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必要时进行工商登记查询。
二、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四、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应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为以后发生纠纷埋下种子。
五、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审查合同时,应对合同草稿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合都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时纠正容易引起误解、产生歧义的语词,确保合同的文字表述准确无误。
六、审查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
股票回购通常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买回自家公司已经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而股票回购注销,指上市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回购的这部分股票会注销掉。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票: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回购的股票,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撤销权人行使合同撤销权后,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处于无效状态。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被撤销后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
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也要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这也是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后的共同处理原则。
如果把变更股东资料一次性交齐,工商局那边应该在一个星期内就能审核通过。
股权的分配多数是采用三种分法,第一种,平均分配;第二种,个人说了算;第三种,差异化分配股权。当然,平均分配以及个人独大,这两种都是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股权分配方法。
第一种,股权平均分配,这样一个好处就是有福大家一起享,有问题大家一起解决,但是这样的做法,在现实生活是很难生存下来的,有的时候,大家的意见并不是统一的,那这样会降低效率。
第二种,老大占股80%-90%,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这样做虽然一个创业的效率很高,但是如果掌握话语权,往往容易刚愎自用,很难听进去别人的意见,创业风险高而且无法集思广益,企业很难做大。
第三种,创业老大也就是核心人物占大股份,但是老大也需要做事情,比如说,创业人数是5个人以下的,那老大要占股51%以上,如果创业合伙人数在5人以上的,那老大可以占股不超过51%。
1、要注意权利人过错发生的阶段,注意与权利人在诉讼进行中发生的过错相区别。该过错一般发生在诉讼之前,或由诉讼之前延伸至诉讼阶段。而诉讼进行中的错误主要表现为因滥用执法程序,或起诉对象错误等给被告造成损失的行为。
2、注意与权力滥用的区别。权力滥用是指权利人不当地行使知识产权,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行为。例如权利人在无确凿证据的情况,公开在媒体上指责某人侵犯自己的专利权;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对被告采取了诉前禁令措施,可法院最后又未认定被告侵权。
3、权利人过错的举证责任由侵权人承担。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对权利人来讲就意味着自己承担责任。这种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般的程序是,当权利人起诉侵权人侵权时,侵权人可提出权利人具有过错作为减轻或免除自己责任的抗辩理由,此时的证据由侵权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