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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破产债务根据以下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所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3、除前款规定外所欠社会保险以及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之后,需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就需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并且要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人在得到消息之后,就需要积极的主张自己的债权,企业则需要根据债权人的主张清偿债权。
  • 100人看过2024-01-17
    最高院关于股权确认的规定如下:
    (一)根据诉讼意图进行的分类
    1、善意之诉。这种情况是指原告按照取得股权的意思表示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出种种理由反对。例如公司为榨取原告的资金,表面上作出吸收原告为股东的意思表示,而实际上故意不为原告完善股东手续,不承认原告的股东身份。再如公司债权人起诉出资不足的股东,而股东以种种理由否认自己的股东身份。
    2、恶意之诉。是指原告通过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或其他人的股东身份,以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债务。如:挂名股东在发现公司利润丰厚时,而主张股东身份。
    (二)根据法律关系进行分类
    1、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内部关系包括: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隐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在内部关系中确认股权,应当坚持民法上的真实意思主义,探究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并依据该意思对股权进行判断。
    2、外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外部关系包括:第一,因公司的债务引起的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关系。第二,因增资扩股引起的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相对于公司与旧股东或者与发起人之间的内部关系,新股东是第三人。在外部法律关系中确认股权,应当坚持商法的表示主义,根据工商登记等对外材料确认股权。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股份代持的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1)表现形式:“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转让“显名股东”股权。

    (2)法律后果:“隐名股东”不得以自己名义转让“显名股东”的股权,否则其转让股权行为无效,因为“隐名股东”不具备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资格。

    2、风险名称:股份代持的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1)表现形式:“显名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

    (2)法律后果:“显名股东”违背与“隐名股东”的协议擅自转让股权,因公司章程中股东登记的公示作用,仍产生股权转让的法律效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隐名股东”的权益将遭受损害。

    3、风险名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的法律风险。

    (1)表现形式:违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转让的限制。

    (2)法律后果:转让方风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因此,违背该规定的股权转让是无效的。

    4、风险名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的法律风险。

    (1)表现形式:违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转让的限制。

    (2)法律后果:受让方风险:由于股权转让可能因为违背强行性法律的规定而无效,如果受让方未作谨慎调查将遭受损失。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破产债务根据以下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所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3、除前款规定外所欠社会保险以及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之后,需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就需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并且要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人在得到消息之后,就需要积极的主张自己的债权,企业则需要根据债权人的主张清偿债权。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破产债务根据以下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所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3、除前款规定外所欠社会保险以及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之后,需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就需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并且要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人在得到消息之后,就需要积极的主张自己的债权,企业则需要根据债权人的主张清偿债权。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100人看过2024-01-17

    企业股权变更报批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议;股权变更前有效的董事会成员名单;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股权转让协议;外方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受让方的资信证明、商业登记、注册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年检合格的批准证书原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等。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公司破产了欠银行的钱怎么办

    1,如果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企业的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

    2,在由破产企业管理人对破产财产变价出售,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并按顺序支付: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在支付前(一)、(二)项后,如果有剩余破产财产的,再由普通破产债权人按比例分配;如果没有剩余破产财产的,则债权将得不到清偿。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而发生的债务。

      二、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关于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股权属于股东的个人财产,在股东名下,股权转让是老股东之间股权发生转让或老股东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资产转让一般指公司名下的财产转让给其他主体。所以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关于您所述股权转让:那两位股东可以有偿或无偿转让给您。如为有偿,转让价格可以双方协商。关于您所述资产转让:如资产在公司名下,可以由公司将设备资产转让给您;如资产在股东名下,可以由股东将资产转让给您,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般以设备折旧后价值或经评估后的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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