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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7人看过2024-01-16

    我们都知道专利申请所需要的时间是比较久的,这对企业和个人来说是比较不利的,所以国家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加快专利申请的。那么加快专利申请如何缴纳专利审查费用呢?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加快专利申请如何缴纳专利审查费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部发文处的规定和要求,在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部发文处同意优先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通知后,需交优先审查检索费1500元整。加快专利申请费用的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1、直接面交交优先审查检索费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交费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资讯中心检索处。

    2、通过邮局汇款。邮编:310006,收款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资讯中心。(要求:在汇款留言处或汇款单背后,务必写明加快发明专利审查费、专利申请号和发明专利名称,否则,必须重新缴费。)

    3、通过银行汇款。汇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支行;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帐号:0200010009014444424,汇完款后,必须把银行出具的汇款单传真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并务必注明优先发明专利审查费、专利申请号和发明名称,便于查收。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加快专利申请如何缴纳专利审查费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23人看过2024-01-16

    近年来商标局推出了很多便利化的改革措施,优化了商标注册程序,全面开放网上申请,扩大了商标的直接受理点,再加上商标注册规费价格等等,进一步促进了商标申请量的高速发展,但是由于过低的注册成本,也加剧了恶意抢注的发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恶意注册又呈现出那些新的变化和特点呢?

    新形势下如何遏制商标恶意注册

    第一、商标抢注者主体不同。

    过去商标抢注主体更多是小的实体企业。在移动互联网的新形势下,商标抢注者主体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很多抢注主体是一些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开发等公司,它们共同特点精通互联网,对信息比较敏感,善于捕捉企业商标动态。

    第二、被抢注对象的主体不同。

    过去被抢注的企业通常是老牌的知名实体企业。现在更多的是新兴的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这些企业网络推广宣传力度大,发展速度快,因而成为扑捉的对象。

    第三、获利手段不同。

    过去主要是小的实体企业,利用搭名牌,仿名牌销售质次产品,获取不当利益。现在这些抢注方,不是实际经营,而是利用自身信息优势,搜寻有潜力网络电子商务公司新推的主打商标,寻找注册漏洞,快速抢注。注册成功后,高价出售。有的采取以侵权为由发律师函的形式,威胁商标使用者谈判,高价购买,获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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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抢注商品服务项目和数量不同

    一是,在抢注商品服务上:过去抢注者更多是针对名牌企业还未注册的相关产品和服务;现在抢注者更多是集中互联网产品和信息网络服务上。

    二是,在抢注商品服务数量上:过去抢注者更多是傍名牌实际经营,抢注商品服务数量不是很多;现在抢注者不是实际经营,而是转手高价销售,因商标注册成本低,抢注商标数量比过去呈现批量化。

    根据上述恶意注册的新变化,新特点,在遏制商标恶意注册,适用法律条款和认定上,现实存在一些有待研究的新问题。

    为了更有效的适应新形势下的商标恶意注册,小编认为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一)、商标的独创性问题。如果抢注的商标是他人独创性较强的商标并与其完全相同的商标。其主观恶意性是比较明显的,应区别于非独创性商标

    (二)、被抢注者商标在手机APP上提供的相关服务上已享有在先权利。即抢注者在九类;可下载计算机应用软件或手机APP产品注册,晚于他人在此提供的服务上注册。

    (三)、被抢注者商标在网络有一定使用推广宣传。在认定商标有一定影响力上,应注意商标网络传播与传统媒介传播的不同,网络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在时间持续性上不应要求过高。

    (四)、应考虑双方主体是否从事网络电子商务或信息技术开发服务的企业。这类企业对网络信息比较敏感,不同于其他企业。

    (五)、其恶意行为又很难适用商标法第十五条、第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条款规制。

    基于上述情况,对此类恶意抢注行为,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可认定二者商品和服务类似和可能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导,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款规制。否则这类恶意行为的不正当性,就很难从法律条款上得到遏制。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66人看过2024-01-16

    我们在进行专利审查的时候,需要办理一些手续才能顺利进行专利审查,那么我们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顺利的进行办理呢?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专利审查手续有哪些。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专利审查手续有哪些

    1.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只有发明专利申请需要办理这一手续。

    实审请求可以在申请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申请后提出,但最晚应当在自申请日起3年之内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出的或者因手续不合格被视为未提出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提出实审请求只有缴纳实质审查费后才生效。但是提出实审请求后,未缴纳实审费的,专利局并不马上发出实审求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况发出实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或补正通知,并写明不合格原因。申请人收到补正通知的,应当在审查员规定的期限内补正。申请人收到实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的,应当在自申请日起3年内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新的实审请求书。实审请求经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将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

    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庆发提交申请日以前(要求优先权的在优先权日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没有参考资料的应当声明。该发明专利已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外国对其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有正发理由无法提交的,应当声明并说明理由,可以在得到该项资料后补交。提交上述资料的,应当在请求书(实审请求是在申请时提出的)或实质审查请求书的文件或附件栏目中写明理由。提出实审请求时申请人可以对发明进行一次主动修改或补正。

    2.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

    在初步审查或者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发现申请存在明显性缺陷、格式缺陷、或者实质性缺陷时,应用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对申请进行补正、修改或者对审查员指定出的缺陷陈述意见。申请人对此必须答复,无正当理由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申请人答复时应当。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专利审查手续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64人看过2024-01-16
    公司解散阶段是可以对债务进行清偿的,公司解散后,要成立清算组,负责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124人看过2024-01-16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转让了,债权和债务由转让后的公司继承,公司转让前应该发出转让公告,通知债权人和债务人。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1)用公司的全部资产来还债,公司资产包括公司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包括办公设备,厂房,机器,土地等,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债权债务等等。
    (2)有限公司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力,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211人看过2024-01-16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包括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一般来说,被担保主债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
    主债权消灭
    1.清偿,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清偿全部主债权,从而使债消灭的行为;
    2.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到期债务,债务人将清偿标的交付给特定提存部门或约定的第三人,从而使主债权消灭的行为;
    3.抵销,是指担保物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符合抵销条件而导致主债权消灭的行为;
    4.免除,是指担保物权人在不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致使主债权消灭的行为;
    5.混同,是指担保物权与债务因婚姻、继承、合并等原因同归于一人,从而使主债权消灭的行为。以上原因均可导致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保全债权的目的不复存在。
  • 138人看过2024-01-16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 166人看过2024-01-16
    都可以。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在法理上称为破产原因或破产界限,是法院据以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事实。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对债务人来说,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123人看过2024-01-16
    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
    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
    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特别情形:
    职工债权、利息请求权、待定债权、连带债权、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第四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票据付款人的请求权。破产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 127人看过2024-01-16
    一.债务免除的性质
    免除是契约:
    1.债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法律关系,不能仅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
    2.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一种恩惠,而恩惠不能滥施于人。
    3.债权人免除债务可能有其他动机和目的,为防止债权人滥用免除权损害债务人利益,免除应经债务人同意。
    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
    1.免除使债务人享受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征得同意。
    2.如果免除一定要债务人同意,债务人不同意的,等于限制了债权人对权利的处分。从本条规定看,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民法典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二.免除债务的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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