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
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
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特别情形:
职工债权、利息请求权、待定债权、连带债权、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第四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票据付款人的请求权。破产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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