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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在设立公司的时候,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况,那么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在公司增资的时候,采用虚假方式虚报注册资本或虚假增资的,相关股东和高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出资后抽逃出资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首先,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其次,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股东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债权人据此要求股东承担连带或补充清偿责任的情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涉及的是双方的利益纠葛,仍属于传统民事侵权领域。因此,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应当适用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则,而非公司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规则。
  • 498人看过2024-01-17

    因患重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有什么

    劳动者患重病,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因患重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有什么

    因患重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有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00人看过2024-01-17

    1.法定责任:股东如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公司及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让原股东与新股东对履行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这里的“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是指出资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如果是出资期限尚未到期,则不属于“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

    2.约定责任:如果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有约定,比如说交割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或者原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那么原股东仍有可能需要继续为公司债务负责。如果没有类似约定,则不用。

  • 100人看过2024-01-17
    无偿受赠股份的股东也享有知情权。股东通过赠与方式获得股权后,依法具有股东资格,能够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股东的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也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 175人看过2024-01-17

    需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的。

    1、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时,小股东可以派代表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 100人看过2024-01-17

    在股东出资违约的情况下,要求有履行可能的股东继续履行其出资义务,这就是公司对出资违约股东的追缴出资权。经公司追缴,股东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完全可依契约之债的性质,请求法院强制契约之履行,即强制认股人缴款。此种救济手段在股东以非现金出资的情形下更为常用。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10人看过2024-01-17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互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互了。只要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

  • 100人看过2024-01-17

    原研药品一般都是申请的发明专利,我国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均是从专利的申请之日起算。另外,我国对药品专利并没有特殊规定,也有专利到期延续的情况,因此原研药品的专利权保护期限最长20年。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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