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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风险一: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程序性风险。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会因程序的瑕疵被认定为无效或撤销。

    解决方法:建议购买方在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时应当要求目标公司召开股东会,做出同意出让方股东出卖其股份的《股东会决议》。

    风险二: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股东人数限制风险。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公司的股东数额要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一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应为五人以上,也就是说,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五十个的上限,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五个这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应为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

    如果股东人数变为一人,则必须符合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特殊规定。

    解决方法:如果股东人数变为一人,则必须符合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特殊规定。注意一般公司与一人公司的区别,一人公司的严格条件。

    风险三: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的防范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是公司的义务。在合同履行中可能面临目标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同时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董事也可能不尽配合、协助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没有义务去监督或判定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风险四:股权转让中公司负债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负债应包括出让股东故意隐瞒的对外负债和或有负债。或有负债包括受让前,目标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的潜在赔偿,或因过去侵犯商标或专利权、劣质产品对客户造成伤害等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这些均不是股权出让方故意不揭示或自己也不清楚的负债。

    解决方法:在风险分担的商议中,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

    风险五: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在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也就是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股权转让遵循下列标准: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债务的通常形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债券和长期票据、短期票据。债权人可以是个人、银行或诸如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它们借出资金是因为相信债务人将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债务工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的利率付息。债务工具的购买者均有不需马上使用的资金,希望在自己动用这些资金之前,能够赚取利息。利息是对债权人在一段确定的时间内不使用这些资金的一种报酬。

    如何记账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先将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再按债务账面价值转销债务,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
    固定资产净值和清理费用(扣除残值收入)等之后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或资本公积。如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还应结转相关的减值准备。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申请破产之后,债务用资产抵还。公司宣布破产后,在公司剩余资产里,债务会面按照优先顺序偿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偿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税费等等,最后偿还普通债务。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认缴出资额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要偿还以其名义申请的贷款。
  • 123人看过2024-01-17

      (一)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8、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9、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10、工作地点;

      1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2、社会保险;

      13、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二)可备条款:

      1、法定可备条款:

      (1)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2、约定可备条款,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件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 367人看过2024-01-17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另一方使用和管理劳动力并获取劳动成果的社会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中,提供劳动的都是自然人,都是通过提供劳动来获取报酬。但是,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又有不同之处,其主要表现:

      1、一是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国家对劳动关系有强制的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必须遵守,不得以合同排除法律的适用,而雇佣关系的本质是一种劳务关系,双方遵守意思自治原则,雇佣合同的内容双方可以约定,只要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利益,法律一般不加以干涉。

      2、二是是否形成行政隶属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组织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者都必须遵守,在雇佣关系中,劳动者虽然是在雇主的授权或指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劳务活动,并接受雇主的指挥、控制、支配、监督和管理,但是,劳动者不是雇用单位的成员,也不必遵守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雇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一种平等的人身关系,不属于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3、三是福利待遇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权享有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而雇佣关系中的劳动者一般不享有这些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权。

      4、四是从所从事的工作(劳务)时间上看,劳动关系中用工单位对雇请的劳动者一般打算长期使用,劳动者一般同样有长期、持续、稳定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而雇佣关系中一般具有临时性。

      5、五是用工主体不同,这是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根本区别。在雇佣关系中,对用工主体没有特别限制,自然人、法人、合伙都可以作为雇佣人(用工主体),在劳动关系中,《劳动法》第2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用工主体),用工主体限定为在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刚刚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用人单位”)。

      6、法律关系不同,适用法律和责任承担也不同。

      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是社会法的一个分支。劳动者因工遭受人身损害依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处理,并实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雇佣关系是一种民事关系,受民法和合同法调整,是民法的一部分。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在责任承担方面,在劳动关系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因工(劳动)遭受人身损害,用人单位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 325人看过2024-01-17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作品版权登记如何办理登记流程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查询作品是否具备登记条件判定版权登记类型。

    (2)提交订单及相关作品资料,由知产顾问整理核对登记书件。

    (3)专业顾问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同其他资料一齐上交版权中心。

    (4)版权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6)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的完成时间大约是20-25个工作日,

    在进行作品的著作权登记之前,我们得知道著作权是否必须要进行登记、去哪里登记?著作权取得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作品著作权登记采取自愿原则,即作品自原创完成之日起作者自动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不因登记与否而改变。由此可以看出要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是作品的产生,其次是未签署任何放弃作品著作权的声明。

    以上就是关于作品版权登记如何办理登记流程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17

    1.企业并购活动最常见的问题就是重投资、轻管理。

    2.合作难。股权管理与企业管理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股东构成的多元化,而股东之间的协同合作、平衡博弈就形成了股权管理的又一大难点。

    3.控制难。

    4.管理难。

    5.营利难。营利难并不是股权管理特有的难处,但在股权管理中,由于诸多难处相互交错、相互影响,盈利就似乎更难了。

    6.分红难。

    7.退出难。

    8.集团整体利益协调难。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

    鉴于国有股权的社会性目的,在进行国有股权的转让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尤其是要防止把不需要或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国有股权硬性转让。对于采取将国有股权上市转让的方式的,根据我国目前的现状,国家首先应对现有上市公司国有股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计算,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哪些行业、哪些公司的股权需转让上市,转让数量多大,这才有可能制定出具体的政策,分期、分批组织转让和上市。因为不论是哪一个国家,国有股权的上市转让均有其特定范围,即只能是将一部分国有股权通过上市转让而转给非国有股东,而宜于国家继续持股的股权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国有单位之间流动。这显然是一项大工程。

    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

    在国有企业分布太广、太散时,政府办了许多并非必须由它办的事情。与此同时,有一些事情政府必须办但却因资金缺乏无力去办。国有股权转让的结果是将国有股权从国家手中转让到另一个所有者手中。所以,在进行国有股权转让时必需考虑国有股权的设置目的。对于这一原则,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已有体现。

  • 100人看过2024-01-17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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