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
1、企业方和投资银行签署服务协议。这份协议包含投资银行为企业获得私募股权融资提供的整体服务。
2、投资银行立刻开始和融资企业组建专职团队,准备专业的私募股权融资材料。
3、私募股权融资材料包括:
(1)私募股权融资备忘录—关于公司的简介、结构、产品、业务、市场分析、竞争者分析等等
(2)历史财务数据—企业过去三年的审计过的财务报告;
(3)财务预测—在融资资金到位后,企业未来三年销售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
4、投资银行与企业共同为企业设立一个目标估值,即老板愿意出让多少股份来获得多少资金。
5、准备私募股权融资材料。
6、投资银行会把融资材料同时发给多家PE,并与他们就该项目的融资事宜展开讨论。
7、通常,投资银行会代替企业回答PE的第一轮问题,并且与这些PE进行密集的沟通。
8、过滤、筛选出几家最合适的投资者。这些投资者对企业所在行业非常了解,对公司非常看好,会给出最好的价钱。
第二阶段
1、安排PE的合伙人和公司老板面对面的会谈。
2、实地考察—PE会去实地调查工厂,店铺或者其他的公司办公地点。
3、投资意向书—目标是获得至少两到三家PE的投资意向书
4、最好的情况是,获得若干投资意向书,形成相当于拍卖形式的竞价,以期为企业获得最好的价格。
5、投行会和老板共同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谈判,帮助老板获得最好的价格和条款。
6、由老板决定接受哪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并签订投资意向书。
第三阶段
1、尽职调查开始。投资银行将协调组织这整个过程,并且保证公司的律师、审计师和PE的律师、审计师等相关人员紧密顺利的合作。
2、尽职调查包含三个方面:
(1)财务方面—由PE聘请并支付费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2)法律方面—由PE聘请并支付费用的律师事务所完成。
(3)经营方面—由PE方的人员完成。
3、在向PE以及他们聘请的法律和财务顾问发出这些尽职调查资料前,需要认真检查,以确认上述资料的准确性及充分反映企业的积极信息。
4、PE对企业的尽职调查过程中,投资银行通常会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尽职调查的顺利进行和来自PE及企业老板的所有疑问都被解答。
5、最终合同—尽职调查结束后,PE将会发给我们最终投资合同。
6、签署最终合同,资金在15个工作日到公司户上。
一、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受领迟延则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做出履行时,未能及时接受债务人的履行或没有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必要的协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未履行债务,按照债权人是否需经过催告才能解除合同,可以将履行迟延导致的合同解除分为两种,一是非定期行为履行迟延的合同解除,二是定期行为履行迟延的合同解除。
二、延迟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按规定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四、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此为因实际违约解除合同。本着鼓励交易的原则,虽允许当事人在客观情况变化、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将发生重大困难时解除合同,但对解除严格限制。依此规定,一方实际违约,对方仅在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方可解除合同。
五、对方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照这种解释,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当事人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七、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具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具体的合同关系中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双方权利义务的特点,经常需要赋予一方或双方另外的解除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