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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被回购股份,可以退出。发起人务必要在我国法律规定的法人范围内,自然这里边不包含私有企业以及外商独资的企业;发起人务必是在我国法律规定的境内的法人;发起人至少要在5人以上至少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且发起人中务必要有一般的人数是在我国境内有固定的住所的。自然,也会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如果是归属于国有企业想要改变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话,其发起人可以低于5人。
  • 140人看过2024-01-17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具体处理:

    1、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按照职工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且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需要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00人看过2024-01-17

    当前,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在法律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 100人看过2024-01-17

    1.个人股份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在转让时就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还有缴纳相关的税费才能办理成功,并且在转让之前就需要慎得其它的股东的同意,这样转让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

    2.《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17

    员工出现故意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公司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和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定内容,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所以,无论是谁的原因,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得自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2、为了避免出现故意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对于不愿签订合同的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必须程序到位,有证可查,那就是两个书面通知,一是书面通知要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这个通知当然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否则无法证明时,单位又将处在不利局面,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100人看过2024-01-17
    合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来说是有经济补偿的。除非劳动者存在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用人单位是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940人看过2024-01-17

    1.拟收购就是打算进行收购了,一般发布了拟收购的公告,收购完成基本没悬念。

    2.收购是指在公司与公司之间通过现金、股票、债券等来换取对放公司的股权或者是公司的经营控制权。

    收购有两种形式,收购股权与收购资产。

    收购股权与收购资产的主要差别在于:收购股权是收购一家企业的股份,收购方成为被收购方的股东,因而要承担该企业的债权和债务。而收购资产则仅是一般资产的买卖行为,由于在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时并未收购其股份,收购方无需承担其债务。

  • 100人看过2024-01-17

    转让方(甲方):××,汉族,男,××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区。身份证号:电话:

    受让方(乙方):××,汉族,女,××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市。身份证号码:电话:

    ××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币××万元,甲方占××公司50%的股权。现甲方愿将其中1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期限与付款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50%的股权,现甲方愿意将其中10%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转让款。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权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

    转让前该股权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第四条章程的变更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

    关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五条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

    私人部分股份转让合同

    二、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转让经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转让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________市____区________路____号________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转让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本件转让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四)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前项价金于合同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及保证人、居间人至合同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扇厂、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前去营业收益纳课清楚。

    第四条甲方对于转让标的物交付同时已告知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理学件以为完整确认,交无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甲方于合同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________政府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本件转让成立后甲方对于转让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时会同向管辖地产事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捐纳税义务人变更手续的义务。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本件转让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件转让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转让合同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九条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合同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丙方愿与乙方负连带履行债务的责任非至乙方的债务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归消灭。

    第十条本件转让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费,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自本转让合同订立日起,不得借用________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甲方出卖工厂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该项债权,否则甲方得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本件转让费用议定负担如下:

    (一)本转让合同印花及公证费增值税均由甲方负担。

    (二)本转让工厂建筑物产权移转登记及工厂名义变更登记诸费用则归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本件转让嗣后不论任何理由于一方不得解除合同或主张买回等情况。

    第十五条本件转让标的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 100人看过2024-01-17

    用人单位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17

    试用期未满,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1、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赔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

    2、除非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其它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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