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货币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实物出资的话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且归原股东所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公司的经营场所所在地。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一、提高企业凝聚力
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身份从雇员变成了股东,从代理人变成了合伙人。而这咱身份上的质变将会带来对工作心态的改变。员工对工作的认识将由以前的“为老板打工”变为“为自己的企业而奋斗”。这种身份与心态的改变,必然会促使员工小老板们更加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在日常工作中督促自己与别人做对企业有利的事情,同时也会改掉和制止自己和别人对企业利益有害的行为。
二、构建互信、稳定的管理团队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行,意味着公司大股东对激励对象工作能力的认可,同时也等同于大股东向激励对象表达了愿与其长期合作的心愿。在一份长期的信任与合同之下,有助于整个经理人团队的稳定,从而为企业进行并实现长期战略性的发展计划提供了良好的团队支持。
三、吸引优秀的外部人才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行,不仅有助于内部员工对公司大股东的认可,也同时有助于提高外部人才对公司的认可。对于一些以事业为归宿的外部高级人才来说,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企业相当于为其提供了一个经营并开拓自己的事业的良好平台,从而增进了外部人才进入公司的欲望。而外部人才的试图进入,也会促使公司现有员工积极的表现,以保持现在的职位所带来的不菲收益。
四、降低企业成本支出
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相当于在支付员工已有的薪酬这笔“固定工资”之外,公司又向员工提供了一笔价值不菲的“奖金”。而授予员工股权及其分红,将会较大程度上取代原固定薪酬在员工心目中的地位。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
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股权变更税务登记证办理的具体流程:
(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变更营业执照;
(三)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变更税务登记证;
(五)变更银行信息。
第一、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把公司变更登记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没有转移。
第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企业投资者按照修改后的企业合同、章程规定享有有关权利并承担有关义务。
第三、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在股东名册上记载,实质上这是一种股权过户行为,其目的是为了使公司易于确定得以向公司行使股权的股东。
第四、至于工商变更登记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只要经过公司变更登记,就已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受让方就依法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并承继转让方原来在该公司的股东权益,而工商变更登记,主要是公司的责任。既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也不影响受让人对股权的取得。
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
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
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
其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其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2、转让价格的确定。
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我国《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并及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四、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
五、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股权变更税务的登记证办理的具体流程:
(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变更营业执照;
(三)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变更税务的登记证;
(五)变更银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