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的债务,所以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后,不承担公司的债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权赠与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受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2、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3、赠与方的告知义务;
4、股权赠与的份额,股权赠与的条件;
5、股权赠与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6、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7、股权赠与变更登记内容,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8、股权赠与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9、股权赠与的权利义务约业;
10、违约责任;
11、适用法律争议解决;
12、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13、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14、协议的签署、生效;
15、签订的时间、地点。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地址:XXX,委托人股权比例及出资资金:XXX。
受托人:XXX,身份证:XXXX,地址:XXX。
委托人是XXX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XXX万元,占公司注册的资本的XXXX%,依法持有目标公司XXXX%的股权。现根据委托人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在XXX年XXX月XXX日前将委托人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XXXX有限公司名下,并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全权办理上述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1、代为查阅、复印待转让股权的全部工商档案资料;
2、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
3、代为签署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有需要委托人签字的文件资料;
4、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5、代为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费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6、代为领取股权变更后的相关资料证书;
7、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需本人办理的其他事项。
委托人自愿授权受托人办理相关股权变更事项,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且经公证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及手印:
受托人签字及手印:
年月日
可以。股东身份的确认,应根据当事人的出资情况以及股东身份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公众所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需要考量的因素主要包括:
1)股东是否有出资合意,
2)是否有出资行为,
3)公司记帐处理,是否计入“实收资本”。
(一)股权及其分类
所谓“股权”亦即股东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对公司财产所享有的权利。股权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并非是单一的,各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权也是多种多样的,通常依不同的标准或从不同的角度,可对股权作以下分类:
1、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
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发给出资证明或者股票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等。
共益权是指股东既为自己的利益又兼为公司的目的而行使的股权。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股东会的召集请求权、任免董事和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宣告股东会议决议无效的请求权、对董事或监事提起诉讼的权利等。
自益权与共益权是对股权的基本分类。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共益权主要是管理权,二者均为股权的内容。
2、根据股权的行使方式,股权可分为单独股东权与少数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是指可以由股东一人单独行使的权利。每一个股东都享有并可以依自己的意志行使单独股东权,而不受其他限制。少数股东权是指持有已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东才能行使的权利。行使少数股东权的股东既可是自己持股数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也可是其所持股份合并达到一定比例的数名股东。
3、根据股权的性质,股权可分为固有权与非固有权。
固有权又称法定股权或者不可剥夺股权,是指公司法赋予股东享有的,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非固有权又称非法定股权或者不可剥夺股权,是指非由公司法直接赋予的,可由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自益权多属于非固有权,而共益权多属于固有权。
4、根据股权享有的主体,股权可分为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
普通股东权是普通股东享有的股权;特别股东权是特别股东享有的股权。股份公司的股份可分为普通股与特别股,相应的,股权也可分为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的内容是不同的。优先股的股东有权按约定的股利率分取股利,但其不能参加股东会,无表决权。
(二)股权转让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多种形式: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5、其他分类
例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权而发生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是的,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