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按资金来源划分,我们把增资扩股分为存在的两种形式,第一种叫内源增资扩股即集资。指的是呢由股东自行内部增资。在这种情况之下呢,如果公司原股东是按照自己所占股份比例增资扩股,那么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不发生改变。举个例子吧,某家公司注册资本是一百万,甲乙两人各占五十,一年后决定了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增加到三百万。甲乙两人股东按照比例各认缴增值一百万,增值后注册资本达到三百万。这种情况下,由于双方出资增资的比例与本身持股比例相同,所以双方股权均不发生改变。
但是如果原股东不是按照所占比例进行认知,这需要按照协议重新计算并分配股权了。举例,某个公司注册资本一百万,甲股东出资六十万占六十,乙股东出资四十万占四十,后来两个股东经过协商呢,决定将增资资本增加到三百万,甲股东认缴五十万,乙股东认交一百五十万。这种情况之下,甲、乙两个股东所持的比例要重新计算了。
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是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就不可能发生股权转让的后果,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就不可能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与工商变更登记,都是对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变更的公示。
当事人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并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上述规定将公司变更登记作为股权转让的对抗条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出让人与受让人基本信息、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以及转让方式、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约定、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公司股权转让有以下风险:
1、不可抗力风险。例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公众性行为等;
2、违约风险;
3、转让存在违规部分,导致产生相应损失的风险;
4、其他风险。
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
股东出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认缴出资额,先实缴一部分,剩余部分则按期缴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年限内,缴全注册资本。
2.遵守公司章程;
企业应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编制《公司章程》,股东和法人都必须要遵守公司章程上的条例。
3.公司注册后、不能擅自抽回出资额;
4.追加出资额的义务及出资额的填补义务;
5.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